沈佳宜自己都“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了,當然也就沒時間去監督柯騰,更不用說什麼劃重點、出試卷。
柯騰也不是沒事可做。
放學後,靚坤帶著狗仔孩、周以文,和柯騰、胖子阿和、曹國勝留在學校操場上打籃球,3vs.3鬥牛。
籃球打累了,靚坤就開始一對一教學,教柯騰格鬥,教曹國勝籃球技術。
和打敗過自己的人一起玩,甚至向對方學習。柯騰認為這並不是恥辱。
柯騰的說法是:“我先跟你學會了你的絕招。總有一天,我要打敗你。”
漸漸地,柯騰、胖子阿和、曹國勝三個人和阿伯、白猴漸行漸遠。
雖然沒有達到“割席”的地步,但是見面之後的笑容裡有那麼一絲尷尬。
……
不上補習班的時候,沈佳宜放學後會留在教室學習到差不多的時間再回家。
等沈佳宜穿過操場的時候,就是一群人回家的時候,走在沈佳宜身邊的,總是靚坤。
其他滿心嫉妒的男生,會用搞怪的表情和語氣說:“你們在談戀愛哦!”
喘氣如牛的呼蘭曾經說過這麼一個小段子:“小學的時候,男孩子喜歡一個女孩子,他就傳女孩子和另外一個男孩子的緋聞,傳著傳著就成真的了。(傳緋聞的男孩子)你圖啥呢?”
亞洲舞王尼古拉斯·趙四的親家劉能說過:“大人幹不出來這事!”
……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又是一年。
在1976年2月14日情人節那天,同時也是元宵節。
在彎彎的掩護下,沈佳宜和靚坤兩個人開始了一整天的遊玩。
前清時的臺灣元宵還大抵和中原節日習俗相彷佛,但到了胡建偉修《澎湖紀略》時(1759年),已可看出臺灣的地方特色逐漸形成:各廟中張燈,男女出遊,謂之看燈。廟中扎有花卉人物,男婦有求嗣者,在神前祈杯,求得花一枝或“亞公仔”一個,回家供奉,如添丁,到明年元宵時,另做新鮮花卉、人物以酬謝焉。
是夜,男女出遊,以竊得物件為吉兆。未字之女,必偷他人的蔥菜。諺雲:偷得蔥,嫁好公;偷得菜,嫁好婿。未配之男,竊取他家牆頭老古石。諺雲:偷老古,得好婦。又婦人竊得別人餵豬盆,被人咒罵,則為生男之兆,週年吉慶雲。
元宵夜的偷俗,在鈴木清一郎的《臺灣舊慣婚葬祭年中行事》(1934年)中都還有相同的習俗。只不過據鈴木的記載,所偷拔的菜不拿回家,必須放置原處。欲求子的婦女則偷拔人家的竹籬以為吉兆,因“竹籬”諧音臺語的“得兒”。
另一種元宵乞子的習俗則是“貫燈腳”,據說欲求子的婦女從燈下穿過就可望生男孩。
正月十五還有“聽香”的風俗。聽香的方法是,先在神前燒香擲筊。請示過出行的方向後,於途中竊聽他人談話,再根據所聽的容,向神前擲筊占卜今年的吉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