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大家都知道會怎麼樣。
這個白人小夥一去不歸,留下了失貞的臺灣少女。
這還不是最悲哀的事情!
在白人小夥離開不到一個月,林博文的母親發現自己噁心、想要嘔吐,腹部逐步隆起。等到她到醫院檢查的時候,醫生告訴她:“你已經懷孕4個月了。”
怎麼辦?
告訴自己的媽媽?
那還不把她活活氣死?林博文的外婆中年喪夫,一個人含辛茹苦的工作,就是為了這幾個孩子能有出息。
自己去打掉?
這倒是可以,一了百了。
可惜,戀愛中的女人,智力都是0的。林博文的母親還只有十八歲,傻乎乎的,很痴情。她根本沒有想到,男友竟然會一去不回。她天真的認為,男友只是在美國始終沒有安定下來,暫時沒有來接她。她不願意狠心打掉男友的孩子,一心一意想要等他回來結婚,然後名正言順的生下孩子。
這樣又拖了一段時間。
到了五個月,肚子已經很明顯,無論如何隱瞞不了啦。
林博文的外婆發現女兒懷孕以後,差點沒有氣的吐血。
平靜下來後,外婆堅決要求打掉孩子:“傻丫頭,都半年了,他連一個電話都沒打過。他拋棄你了,知道嗎?這個孩子千萬不能留。再說,就算生下來,如果他爸爸是臺灣人,我們也有辦法遮掩過去。可這孩子是個混血兒,根本沒法遮掩,不但你的一生要毀了,孩子未來恐怕也不好過。你要想清楚。”
無論外婆怎麼說,林博文的母親就是不願意打掉孩子,並威脅要自殺。
就這樣,母女僵持了1個多月,最終林博文的母親想通了,決定去做手術。
到了醫院以後,發現孩子實際上已經有七個月,太大了,根本無法打掉。
醫生說:“這隻能做引產手術,然後中止妊娠,也就是打一針把胎兒殺死。”
聽到要把孩子生下後殺死,林博文的母親無論如何不能接受,又以死相逼。
哪裡有鬥過孩子的父母?外婆束手無策,只能聽之任之了。
於是,最終孩子就被生了下來,外婆讓他用了自己的姓,叫做林博文。
……
林博文的母親生下孩子後沒有幾年,就考上了政府職員,要去臺北市工作。
在保守的臺灣社會,未婚媽媽和艾滋病毒攜帶者差不多,很難在正經行當立足。
無奈之下,林博文母親只能把孩子留給林博文的外婆照顧,自己隔三差五的回來看看他。
又過了幾年,林博文的媽媽結婚了,男方是個40多歲的軍官——當時林博文母親不過20出頭。
軍官表示可以接受私生子林博文,可以給錢給物養著他,但是絕對不願意同他一起生活。
於是,林博文就一直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等同於沒有父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