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切爾夫人在離開時,摔倒在人民大會堂的臺階上。手包扔了出去,高跟鞋的跟也掉了……‘一失足成千古恨’,或許正是此時撒切爾夫人心態的真實寫照。”
看著報紙上的新聞,靚坤哈哈大笑。
旁邊正在看賬本的瑪麗當娜抬頭問道:“坤哥,又有什麼新聞這麼好笑?”
靚坤把手裡的報紙折起來,說道:“英國人撲街了。”
瑪麗當娜說道:“我還以為是林國雲又有什麼新料爆出來了。”
1982年8月18日,香港警方接到一通來自一家照片沖洗公司的報警電話,報警人稱有一名男子拿來的沖洗照片是一批女性私處的特寫照片。警方接到報警後逮捕了那名男子,27歲的計程車司機林過雲。逮捕他時,他聲稱自己是代他人來取照片的,但是經過調查,證實這是謊言。
之後,警方對林過雲的住處,貴州街安慶大廈2樓F室,進行了搜查,共搜出四十段錄影,其中有三套拍攝的是林過雲對女性死者屍奸,及肢解屍體的情況,以及女性**官標本、裸體屍體照片,還有攝影機和殺人工具。
經過問訊之後,警方又在銅鑼灣大坑草叢中挖出了兩具女性屍體。
1982年2月到8月之間,林過雲共殺害了四名女子,並對她們的屍體進行了肢解甚至將屍體的**官做成了標本,林還將肢解的過程拍攝成影片,以供之後欣賞。
據知情人士透露,根據林家中搜到的圖片判斷,被肢解的被害者遠不止這四位,但是由於其他受害者身份不可考,因此檢方只能以謀殺四名女子的罪名對林提起控告。
靚坤說道:“說到林國雲,你說,如果公司拍一部以林國云為原型的電影怎麼樣?會不會有人看?”
瑪麗當娜想了想,說道:“我想應該會有人看吧,我自己都挺想看看的。”
靚坤說道:“那我就叫王傑過來,大家商量一下,拍一部電影,賺點快錢。”
……
很快,王傑和葉穎文都過來了。
聽了靚坤的計劃之後,王傑說道:“香港影壇歷來便有將發生於本地的大案、要案搬上銀幕的傳統,前幾年趙氏兄弟電影還拍過《香港奇案》系列電影。但是,拍這樣的電影,是不是需要向林國雲本人付錢?”
靚坤說道:“這就要問葉律師這樣的專業人士了。”
葉穎文說道:“真人真事改編電影主要有這些法律問題:人物原型有哪些權利?可以獲得報酬嗎?虛構與真實之間如何區別和轉化?一份完整的真人真事電影改編合同有哪些要素?”
王傑、靚坤、瑪麗當娜一副願聞其詳的樣子。
葉穎文說道:“著作權對作品的保護,並非是要保護作品所體現的思想、情感、主題等,而是要保護作者對思想、情感、主題進行的獨創性的表達。個人經歷的故事通常很難滿足作品構成要件,不屬於著作權的保護物件。”
王傑說道:“那就是說,我們拍電影不必徵得林國雲的同意了,也就不用付錢給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