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頭蔣震的死,讓靚坤回想起了即將發生的1983年全國嚴打事件。
改革開放初期,社會治安確實相當混亂。這裡面的原因眾多,造成的影響也極為惡劣,“治亂世,用重典”,“嚴打”也就應運而生。
有些“逢中必反”的“精神外國人”、賤人,嚴厲抨擊“嚴打”,說是造成了很多冤假錯案,什麼搶劫兩毛錢被判處死刑云云。
借用一位國家領導人的話,不要“怕搞錯兩類矛盾(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就應該將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當做敵我矛盾處理,“保證最多數人的安全,這就是人道主義”。
而且,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搶劫罪的定案標準,從來不是搶了多少錢,而是搶劫這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香港刑法中的搶劫罪,亦稱行劫罪或打劫罪,是指行為人實施盜竊,並在盜竊之前或盜竊之時,為達到盜竊目的而當場向其他任何人使用武力或進行武力威脅的行為。也就是說,搶劫罪屬於盜竊罪衍生出來的罪名。香港刑法中盜竊罪的“基本定義”在《盜竊罪條例》第2條中有著明確規定,“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盜竊罪”。
也就是說,無論內地還是香港,搶劫都沒有將數額作為是否定罪的標準。
同時,對於搶劫罪這種暴力犯罪的量刑,“犯罪意圖”和“暴力程度”才是量刑的最主要標準。
……
來到海陸豐,靚坤說是來幫忙的,但是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具體的事情給他做。
香港其他社團的人只會去粉嶺的龍頭別墅弔唁,而不會到海陸豐。
蔣家的宗親鄉黨和海陸豐當地政府的慰問人員,自有蔣天文、蔣天南兄弟出面接待。
幸好,靚坤好說歹說,把牧師也叫著跟自己一起回鄉看一看。
牧師也算是當年和蔣震齊名的江湖風雲人物,他的出席也給蔣震的喪事增加了一點點氣氛。
……
晚間,客人們都已經送走之後,蔣天文弄了幾個小菜,跟蔣天南、靚坤一邊喝酒,一邊聊天。
聊到蔣震的身後事,蔣天文說道:“天養明天就可以到海陸豐,天生後天才能到。龍頭生前就說過,在他死後,不希望我那兩個堂弟回來接手洪興,就讓他們在美國和泰國做生意就好了。這件事,你怎麼看?”
靚坤說道:“洪興是你們蔣家的,這件事應該你們蔣家人自己關起門來談。我雖然是洪興的堂主,但是也不適合參與這種事。再說了,論資歷,還有香港的委員會那一班子叔父輩在呢!”
蔣天文說道:“這兩年,我陪著龍頭,四處逃亡,如同喪家之犬,惶惶不可終日。我是不希望我那兩個堂弟再受這樣的苦。”
靚坤沒有答話,心裡十分後悔,喝這個酒幹嘛,給自己找麻煩。
蔣天南單刀直入地說道:“簡單說,我大哥想坐龍頭這個位子,你跟不跟?”
靚坤只好強笑道:“文哥、南哥,你們太抬舉我了,我出來混,最開始只是想給我媽的馬欄尋求一點庇護,從來沒想過做到今天這麼大。誰當龍頭這種事,我實在是從來沒考慮過。”
蔣天南說道:“你的小弟茶壺是佐敦的堂主,現在你有西洋菜街、長沙灣、公眾四方街三塊地盤。我大哥只要當上龍頭,社團可以在長沙灣新開一個堂口,讓你自己推選一個信得過的小弟當堂主。”
靚坤說道:“社團不是在深水埗已經有一個堂口了嗎?”
蔣天南說道:“深水埗區的堂口地盤在石硤尾,跟你的長沙灣根本不挨著,一個在東一個在西,沒有問題的。”
靚坤說道:“但是這樣一搞,那不就成了深水埗堂口變成了石硤尾堂口。深水埗堂口的堂主沙塵超,算是我的老朋友了,他是個什麼性格,我很清楚。如果南哥這麼做,他一定會起來鬧的。”
蔣天南說道:“坤哥這麼說,那你的意思就是:只要搞定沙塵超,這件事就沒問題了?”
靚坤說道:“我只能說,我不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