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人喜歡早上太陽昇起的時候,因為那代表著新的一天,一切都會有新的希望;也有人不喜歡清晨的太陽,因為每一天的太陽昇起,都意味著要繼續努力生活下去,要在社會中保持不被窒息。
五點的時候嶽重就出了明月樓基地,坐在外面一坨巨大的生鏽機器上面,往著東方,他喜歡陽光,喜歡太陽。
因為看起來很美很可愛,每次看到朝陽,嶽重就能夠想到很多。
美好的回憶,幸福的瞬間。
他討厭回憶,但是回憶永遠是最美好的。
八點的時候,明月樓基地大門又一次開啟,玫瑰穿著孕婦裝,梳了一個簡單的馬尾辮。
在陽光下,她顯得很清純,像凌莎一樣。
嶽重看得有些出神。
“白痴,快去開車。”只是玫瑰一開口就破壞了嶽重這種幻想,玫瑰永遠變不成凌莎,凌莎也不可能成為玫瑰,她們是完全不同的,卻又都是那麼令他著迷。
著迷到願意為了他們付出一切,包括出賣靈魂。
“好嘞。”嶽重從生鏽的機器上面跳下來,朝著車庫跑去。
看著穿著白襯衫牛仔褲往前奔跑熱情似火的嶽重,玫瑰突然笑了起來,自己還擔心嶽重情緒低落的。現在想想是自己多慮了,這個傢伙,怎麼可能被這些事情所打倒。
正如嶽重一直所說的:長時間的悲傷不適合他。
這樣的嶽重,才是屬於她玫瑰的那個男人,熱情瘋狂充滿力量與朝氣,偶爾犯點傻。
真棒。
很快嶽重便是將路虎開了過來,他跟玫瑰越好今天早上要去看看小花的。
“你真的跟小野說好了嗎?”車開到一半的時候嶽重問道。
“沒有啊。”
嶽重腳一抖,猛的一下油門,差點撞到前面的車。
嶽重虎視眈眈的看著玫瑰,這個瘋婆子,亂來什麼!
“韓小野不可能答應的,所以,我們只能自己去了。你不要上去,遠遠的看著就行了,不會被發現的,放心吧。”玫瑰笑道。
“你……”
“行了,開你的車,馬上就到了。”玫瑰說了一聲,然後便不跟嶽重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