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楓仔細的看了合同,發現合同並沒有什麼問題。
“合同沒有什問題,可以籤,但是我有個要求。”林楓放下喝了口咖啡說道。
“你說。”
“就是版權必須在我自己的手裡面,有聲,影視,漫改這些都要在我自己的手裡面。”林楓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楊子遲疑片刻,說道:“林楓先生,這個要求未免有點過了,要知道這可是千字兩千的合同。”
林楓說道:“我也看到你們的誠意了,這樣吧,版權都歸我,千字兩千的合同修改成千字一千,你看怎麼樣?”
既然楊子那麼有誠意,林楓也不是個吝嗇的人,直接的打了個對半,畢竟這點錢對於林楓來說不算是什麼,背後的版權才是重中之重,才是真正值錢的地方。
楊子沒想到林楓對於這本書的版權那麼看重,不過林楓願意按照千字一千的合同來簽約,她自然是高興地,這可就省了一半的錢啊。
“好,不過我司要有這本書的優先合作權,這個沒什麼問題吧?”楊子這樣說道。
“當然沒問題。”
林楓笑著說道。
“那稍等片刻,我讓助理送份新的合同過來。”
楊子拿起手機打電話給助理,讓助理重新送一份合同過來。
很快的,助理就把這份新的合同送了過來。
林楓看了下,沒有什麼問題,直接就簽約了。
“林楓先生合作愉快。”
“至於稿費的話,下個月會打到你的卡上。”
看到林楓簽了合同,楊子心情不錯,比原來便宜了一半的價格。
楊子堅信,這本書的價值一定會遠遠超過這個價錢。
簽完約之後,林楓就直接回到了自己家裡面。
在隨後的幾天裡面,林楓健身鍛鍊,玩一玩遊戲,刷一刷寶箱賺錢,其它的事情又sally幫忙解決,過的相當的充足了。
而這段時間,《鬥破蒼穹》以勢不可擋的姿勢席捲了文學界,尤其是學生群體,幾乎每個人都在看。
《鬥破蒼穹》可以說是開啟了全民閱讀。
短短几天的時間內,《鬥破蒼穹》電子訂閱稿費已經接近兩百多萬。
這是網路文學的奇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