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耳邊至今仍然迴響著,罪該萬死,罪該萬死。
2014,令人暈眩的午後。
你來啦,安權。
安權穿著血紅的襯衫,走過走廊,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他的臉上,那張俊美的臉。
安權還是那麼帥。
清秀的少年感。復活。
我幾乎每晚都睡不著,夢見他玩女人。
玩可愛的女孩子,美麗的女孩子,聰明伶俐的女孩子。
此刻我的內心是撒旦之女。
無論路西法如何殺死我,我都會復活。
為了那個班長我整整掙扎了六年,我不停的觀察他。從他的第一次成為男人和第一次工作,第一次成為渣男,我都在觀察他。
我就是個變態。
我把自己泡在水裡,不停的掙扎反抗,我躺在浴缸裡享受著溺水,然後在瀕死的那一瞬間,想到的還是他的臉。
然後我哭了。
你一事無成還在那裡傻笑,我媽跑過來罵我,我把浴室門反鎖了。
我呆在裡面,看見浴缸升起的煙霧,沐浴露升起的泡泡。
享受此刻孤獨,以及我的勝利。
歌曲裡放著大爆炸的《loser》
然後割腕。
媽媽撞開了門,因為她看見了那抹鮮紅,以及躺在冰冷水裡的我,我在醫院苦苦求著媽媽不要送我去精神病院,我再也不割腕了。
媽媽警告我,如果再添麻煩不會管我。
後來我就喝夾竹桃的水,但是夾竹桃刺鼻的氣味使我立馬嘔吐了。我清理乾淨了綠色汁液,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生。
後來,我跳樓了,我媽媽終於把我送進醫院,第二次住院了,我不哭不鬧,我沒有哭也沒有笑,只是有些暈車,開始乾嘔。我爸看見我,以為我懷孕了,因為我那時已經20歲了,我爸問醫生,醫生,體檢怎麼樣,我女兒是不是懷孕了?懷孕你個頭!我媽開始說教我爸,懷孕了還會送進醫院嗎?腦袋不想事。
我冷冷的看著這對父母,因為我要在這裡住院三個月。
在這住院的可能都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