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聲音令我回頭。
安權身穿如同血浸透一樣鮮紅的襯衫長袖,而他的褲子如同黑夜一樣深邃。眼睛裡的顏色黑白分明,有很明顯的下三白。眼睛已經沒有初次見面的親和與稚氣。還留了一抹鬍子。皮鞋鋥亮,他踩在滿是碎玻璃的地面上。手裡拿了一朵紅山茶。
“我回來了。向日葵。”
“我不知道這次我會不會墜落下去,為你。”
我強忍著淚水,成熟的說了句:“你回來就好。”
“是否已經物是人非了?”
“不,贈人玫瑰,手留餘香。”我繼續成熟。
成熟,
成熟。
成熟?
“千古流芳。”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無麵人笑了?
他踩在玻璃上,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音。
猶記得是人間2014,我在他的筆記本上看見了他的筆記上寫的筆記,他的字很漂亮,像一朵盛開的玫瑰。
午休的時候,盯著他的臉蛋,忍不住多看兩眼。可我只是一個小人物。因為經常性的在某個時段間歇性發瘋,所以自己在初中的時候就被冠以瘋子和無盡的孤立。如果說我在初中遇見的是惡魔的話,他就是天使。
我在初中就開始恐男症了。遇見一個一個又一個人,男人。我很害怕,這可能是我的報應。
雖然高中也有孤立,可是好太多了。
因為遇見到,機遇。
我媽經常說我努力讀書就會有出息。
好了,我不說了。
現在,他距離我越近,我越心臟跳動。
因為,好像有點不太對。
他的襯衫,是血做的。
褲子,是一隻一隻螞蝗。
螞蝗啊,是吸血的啊。
他臉色很差,強擠出一點表情。
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