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噠噠噠”
“嗷嗚嗷嗚~”
槍聲和行屍的嘶吼聲從樓下傳來,大街上密佈著行屍,如果你仔細看能看到街角有一處陣地和坦克的殘軀。
“唔,不是都安靜了麼,怎麼又吵起來了。”樓頂上一個臃腫的身形探出了腦袋,偷偷瞥了一眼樓下的情況,“那是?馬?哪來的馬,這個城市除了我還有其他人?!”探頭的男生驚訝的問道。
男孩拿出手中的複合弓熟練的彎弓搭箭射向一隻正在啃噬著馬軀的行屍,踩了一腳放置在旁邊的收魚線裝置,射出去的箭又咻的一下回來了。拿起掛在胸前的望遠鏡仔細看了看“噫?行屍怎麼在往坦克底下鑽,除非那有人!!”
男孩激動了起來,算了算時間已經有大半年沒看見人了。“怎麼才能把他救出來,我總共才24發弓箭,雖然有魚線可回收但下面成千上萬只行屍,我殺完了也餓死了。”戈米冷靜下來仔細分析“我現在身上還有八個罐頭,省著點吃可以吃16天,兩卷魚線,以及200發9毫米子彈。還有5升水。如果是我一個人可以活一週,可我已經193天沒見過人類了,行屍不算。救不救他!?”戈米陷入了迷茫中。
拿起手邊的望遠鏡仔細盯著廢棄坦克喃喃道“活下去啊,朋友,我會盡我最大的能力幫助你。”
不同於戈米現在居高臨下的處境,蒙在鐵皮罐頭裡的瑞克並不好過,好不容易從小鎮來到亞特蘭大,難道就為了給行屍送上新鮮的美食?現在只能想辦法自救了。
“鐵皮罐頭裡的食物,你還好麼?”從坦克的車載無線電裡發出了聲音,瑞克不可置信的看了看無線電,“喂喂,你還在麼?難不成已經死了?”無線電裡傳出疑惑的聲音,“我在,我還在。”瑞克緊緊的握住無線電,這是他現在唯一的救命稻草了。
“還活著,那就好,現在你仔細聽著,我們現在需要你以最快的速度跑到左手邊的巷子裡能做到麼!”無線電裡的聲音聽上去有點稚嫩。
“跑到巷子?你確定我不是直接跑進行屍的嘴裡麼,孩子!”瑞克一臉震驚的質問道。
“不不不,現在行屍不多,你如果現在不跑到巷子裡那你得準備度過聖誕節的火雞了。”無線電裡的男孩開玩笑道。
“好吧,那我跑到左手邊的巷子裡,希望你們不要騙我,不然聖誕節那隻火雞就是你了。”瑞克思索了一下回複道。
“真希望成為聖誕節桌上的那隻火雞,而不是行屍嘴裡的一坨肉。”無線電男孩有些低落。
瑞克警惕的開啟坦克的頂蓋,小心翼翼的觀察了四周。“我以出倉,感覺良好。”瑞克喃喃道。
此時正在觀察坦克的戈米看到坦克的頂蓋突然動了一下然後一個毛髮旺盛的腦袋探了出來,以最快的速度爬出坦克,這時周圍行屍也注意到這個情況,紛紛圍了上來,“這是個猛人啊,這種情況也敢出來。”戈米邊說著邊拿起手邊的複合弓,搭弓射箭幫他解決那些對猛人有威脅的行屍。
瑞克本以為會陷入苦戰,都準備好要被行屍吞噬了,就在陷入困境的情況下一支支利箭從邊上咻地飛過,幫他解決那些圍攻過來的行屍,趁著這個機會,瑞克抓緊跑向了之前說的小巷子裡。跑了沒幾步,突然竄出來一個帶著鴨舌帽的男生急忙地喊道“我是人我是人!”瑞克看他沒有威脅就沒摳動扳機,“這邊走,快點!”男孩邊說邊往小巷深處跑去。
看到從牆上垂下來的救火扶梯,倆人抓緊往上爬去。到了階梯上好不容易停下來喘口氣,倆人對視一眼,互相介紹道“我叫瑞克,謝謝你了。”“我叫格倫,幸會。”看了看向上的扶梯,格倫聳了聳肩“看來我們要爬上去了。”一路跑到房頂,透過另一邊的通道下來,下面有四個行屍正準備開動送上門的美餐,只聽格倫拿起對講機“這邊有四個行屍,需要支援,需要支援。”
商場的逃生門突然開啟,竄出來兩條全副武裝的大漢,打倒離門近的倆行屍喊道“快進來快進來。”倆人趁亂跑進商場,粗喘了倆口氣,瑞克看到還有這麼多人,自己再也不是孤身一人了,挺高興的。
“剛剛你們誰射的箭,箭法很好,多虧了這幾箭我才能跑出來,我當面謝謝他。”瑞克忙問道剛認識的格倫。
“射箭?箭法好,箭法好的今天在營地啊,沒跟著一起過來。”格倫一臉疑惑。
這時突然又有槍聲傳來,剛剛說話的幾人鬱悶道“又是迪克森,一定是他。在樓頂,我們去看看。”其中一個女性轉身就往樓頂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