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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江戶條約》 (2 / 2)

唉!大明哪裡是毀於小冰河時期的惡劣天氣,而是毀於“不納糧”專一“搶糧”的李自成、張獻忠之流的反骨仔。

老百姓被流寇裹挾,迫不得已離鄉背井去禍害他們經過的所有地方,比蝗蟲過境還更加具備破壞力。

本來遭受天災後可以恢復生產自救使得大多數人得到活路,但是流寇禍害過後截然不同。

變成了只有少量如高迎祥、李自成、張獻忠等等兇徒帶著殺人如麻的劊子手活下來,形成了惡性迴圈。

李自成等等帶著這些暴民等著再次禍害有人煙的地方,更多良民死於非命,更多兇徒鋌而走險。

因此亂起來的大明內地失去了自我癒合的能力,在沒有糧食的情況下,唯有殺光參加造反的流寇才能夠斷臂求生。

迫不得已,黃漢才出高價收購倭國糧食,使得倭人種田能夠提高三成以上利潤,相信有了訂購合同,有利可圖,明年倭國的春耕面積會擴大許多。

倭國沒有李自成、張獻忠等等賊骨頭,還少有蝗災,在外銷大米能夠獲利豐厚的情況下種田的積極性毋庸置疑。

老百姓辛苦種田賣出稻米得到銀子就會有了購買絲綢、棉布、鐵器的能力,漸漸的形成良性迴圈成為可能。

倭國極度重視農耕,德川家光很樂意以這個價錢賣出精米,只可惜不知道大明會有這個需求,江戶城沒有準備,短時間內只能湊足二十五萬石。

稻米可以透過勞動獲得,屬於可再生資源,出口糧食給外國對國家有利,因為要保證出口,糧食產量就會擁有超過供應本國需求的能力,一旦出現嚴重災情,國家的抗災能力會得到加強。

那時只要停止出口糧食就能夠解決災民的生計。

這些黃漢都懂,只不過大明太缺糧食,即便自己不遺餘力加大投入增加糧食產量也趕不上流寇破壞的速度。

以後把山陝、河南的老百姓接出來不知要耗費多少糧食,要穩住局勢手頭上沒有足夠的糧食也是枉然。

德川幕府很爽快地簽訂每年最少賣出三十萬石精米的合同,他們還表態這是個比較保守的數量,讓沈憲宜做好明年來長崎運走五十萬石糧食的心理準備。

黃勇、沈憲宜根據黃漢的指示給談判代表留下了五萬兩銀子的定金,當場簽訂了明年五月份在長崎港口交付五十萬石精米的補充協議。

雖然倭人很樂意做成這樁好買賣,但是所有參加談判的大名都奇怪,因為這個時代的長途海運成本太高,從來沒有誰在相隔大海的國與國之間做糧食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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