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那之前轉身時刻的追殺還能夠說是正當防衛的話,地面的追砍就是妥妥的想要殺人了啊!
此刻,法庭上寂靜了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了林默身上。
而林默只是笑了一聲,就直接開口道:“汪律師,我覺得你的法律還是沒有學好,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是有區別的,你看了趙武的驗屍報告沒有?”
汪聰愣了一下,狐疑的搖搖頭,這個林默又想要幹什麼?
林默笑道:“趙武的驗屍報告顯示,王皓捅的第一刀才是最致命的傷,直接捅傷了趙武的心臟。
所以第一刀才是導致趙武死亡的直接原因,至於後面的幾刀全部都是背部,且刺在了背部的骨頭上,均不是致命傷。
而王皓捅出去的第一刀,是屬於正當防衛的,所以導致趙武死亡的那一刀,王皓還是正當防衛當中。”
接著,林默示意調整了一下錄影。
調回了王皓撿到刀的那一刻,朝著趙武刺去,慢放下,刀確實是刺到了心臟正下面,刮傷了心臟。
“法醫的驗屍報告上也寫了,趙武死於心臟破損導致供血不足死亡,配合上這個錄影,那麼一切就明白了,王皓進入地面後的追砍,完全不屬於故意殺人。”
林默說完,露出了微笑。
此刻,不僅是法律人,許多觀眾都聽懂了!
“好清晰的思路!”
“對啊,第一刀才是最致命的傷,但致命傷又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所以王皓還是正當防衛!這個解釋無敵了!”
“等下....我有點暈!羅老師快解釋一下啊!”
羅大翔理了一會,也才理順:“林律師這個說法是可行的,因為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是,一:行為內容 二責任形式為故意
至於行為內容,剝奪趙武生命的直接原因是第一刀刺傷了他的心臟,而這一刀又處於王皓的自我防衛範疇,不構成要件。
而“責任形式為故意”就更加不可能了,因為林律師在開庭的時候就論證了王皓是激情殺人。
兩個要件都不構成,所以不構成故意殺人。”
頓時間,所有人都明白了。
“還能這麼解釋?”
“我去,法律這玩意我們沒看過的,誰知道還能這麼說啊!”
“別,我是法學生,我剛剛聽完也很懵,邏輯也想了很久,才搞懂。”
.....
法庭上,汪聰聽完,直接驚訝的張開了嘴,眼睛都瞪大了!
還能這麼解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