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淡笑道:“抱歉,要拿證據也不是給你看,你沒有權利要求我拿證據。”
接著,林默扭頭說道:“審判長,對方律師對我進行公開威脅,試圖妨礙司法正常程序,我申請被告律師離位。”
我測!
黃軒被震身形都晃動了一下,死死的盯著林默
這傢伙有病啊!誰威脅你了!
這時候,王正華拿起法槌。
咚!
“申請無效,駁回,現在還未到被告律師發言,警告一次。”
黃軒嘴角瘋狂抽出,尼瑪上來就被警告了!
黃軒有些繃不住了。
我去你的!
我堂堂斯坦福大學畢業的精英律師竟然被警告了!
還是被這種無名小卒無良律師整的。
黃軒感覺臉上無光。
立馬安慰自己:
這林默是個低水平野路子,看來不瞭解法律,只能靠這種下三濫的手段干擾自己。
只要他拿不出來證據證明搶劫罪,那麼他就會被拘留!
到時候自己直接就贏了,根本用不著為了這種人生氣。
黃軒冷靜了下來。
審判臺上,王正華看著林默,嚴肅的警告道:
“訴訟方律師林默,如果你提交的訴訟申請,沒有事實依據或者法律依據的話,也就是說,如果你作偽證,你將會被檢方以偽證罪起訴,追究刑事責任,你確定?”
訴訟失敗頂多是敗訴,如果你要證明訴訟請求而作偽證,那就是刑事責任了!
頓時間,觀看直播的人都留下了冷汗。
這林大律師,不會在搶劫罪上作偽證吧?
可林默很自信且肯定的說道:
“審判長,我都明白,我會對我所有的言論和提交的證據負責。”
嘩啦。
法庭上現場觀戰的人都交流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