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月20號。
一個很好很好的告白日,明天也是如此。
餘簡今天收到了來自店裡的一位小哥哥的紫玫瑰,還有一個包裝精緻的巧克力。
他叫做叢譚。
其實不應該稱呼他為小哥哥,因為他比餘簡小了幾個月,他是八月份的。
對別人來說,520應該很開心,可餘簡開心不起來。
因為對於餘簡來說,520既是告白日,也是分手日。
今年五月二十號,她和木頭先生分手了。
去年的五月二號,她和那個人說了拜拜。
挺巧的。
確實挺巧的。
木頭總是會動不動說我喜歡你,我愛你之類的話。有時候餘簡聽久了,會下意識覺得太假。因為他們都還沒有見過面,都還沒有完全融入彼此的世界,怎麼可能輕易地就說出“我愛你,比全世界任何一個人都愛你”之類的話?
他總會很小心翼翼地和自己聊天,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不理他了。
也是因為看到這樣一個卑微的木頭,餘簡大概知道,他會和自己分手的原因了。
自己太粘人,太卑微,活成了他厭煩的樣子。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他不在自己身邊啊——
“所以這段時間,我一直就是一個備胎?”當木頭髮來這句話的時候,餘簡突然語塞,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了。
她想說不是,卻也想說可能是。
因為她心還沒過來,怎麼可能去再喜歡上一個近乎完全不認識的人?
“抱歉,我到現在還沒緩過來。”餘簡猶豫了一會,將這句話發了過去。
“你難道要緩衝一輩子嗎?”木頭迅速給他回了訊息。
餘簡的心裡堵得慌,她沒有經過任何的思索,直接打了一大段話發過去:“大概吧,沒碰到能讓我再喜歡上的人時,我會一直念他想他。哪怕……我知道他綠過我,我也知道我們永遠不會再有回頭的機會。但是就算他不喜歡我了,他也是我拒絕所有人的理由。”而這個所有人,也包括你,木頭。
如何證明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
答案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