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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婚書 (2 / 6)

是立威,也是安插親信的第一步。

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每一個新來的縣令,都不可能是僅僅帶著家人來的。

那樣的話,大機率會讓人在半道截殺了。

最重要的是,還有可能讓人冒名頂替替他去當官,自己那個世界,歷史上不是出了很多這樣的人嗎?

所以這些官員上任都會帶著自己的親信,護衛人手。

如果沒有自己的人手,貿然去到一個新的地方上任,那絕對就是讓本地人給架空的結果。

所以一個新任的縣令去到地方,首先要帶上自己的幕僚,以及自己帶去拿刀兵的人手。

肯定是要安插進去的。

像主簿這樣的正式官員,在很多縣衙,如果有安置的話,那大多數是九品官。

九品官就算是新來的縣令,也不可能動得了,也不是一般人可以當的,一線之主薄大多數都是當地比較有勢力的人。

所以,一個新來的縣令,首先要站穩腳跟,必須要有一個插入點。

像李捕頭羅都頭,牢頭老刁等人,那都是世世代代在縣衙工作的。

家傳的,可以說根深蒂固。

這種不是一個初來乍到的縣令可以動得了的,但是新來縣令帶來的人手又必須得安插下去,否則他的這個位置就會被人架空。

整個衙門,除了那些書吏以外,只有陳雲這麼一個人在縣城是沒有根腳的。

這應該是這位新來的縣太爺想來想去,怎麼看陳雲都是上任縣令突然提拔上來吃皇糧的關係戶。

最主要是陳雲這個位置合適,而且管民壯兵丁的副都頭又不是賤業,這個位置剛剛好。

於是陳雲這個前任縣令的關係戶,居然沒被前任縣令給帶走,想來已經是被放棄的。

沒有根腳,在本地沒有家族勢力,又被前任縣令給放棄了沒有帶走的人,剛好可以拿來立威!

陳雲呵呵一笑,微微拱手:“既然新來的縣尊已然不需要我左雲來處理怪力亂神之事。

那我再留在縣衙,就屬於討人厭的那種了!

那如今,我便辭去這副都頭一職,回去做些小買賣!

縣尊以為如何?”

這位新來的縣太爺吃了塊豆腐,又抿了口小酒,搖頭晃腦的嘆息道:“左副都頭,並非本官特意針對你。

看你說話,想來也是讀過書的,當知聖人曾有言說,敬鬼神而遠之。

堂堂的一縣之衙門,朝廷命官,豈能有違文聖之教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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