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敲鼓鳴了冤,按規矩是要先打三十大板,以警示他人,不能什麼案子都去敲鼓,驚動全城。
但是看著這個人這個樣子,縣太爺居然忘了讓人打三十大板殺威棒的事。
“你是何人,家住何處,又有何冤?要救什麼命,快快細細說來!”
那人此時已經面臨崩潰,他猙獰的臉,已經因為恐懼而扭曲的差點看不出原貌。
他此時涕淚橫流:“大老爺,你看我脖子上這個腦袋,在今天早上,可還沒有啊……”
在場人還以為這個小腦袋是此人天生畸形,還因為他此時恐懼得面容扭曲,再加上雙頭,所以沒有人認出他來。
此時這麼一聽,人們才細細看了,特別是在場的捕快,仔細一辨認:“咦!這不是那街上的潑皮頭子,張大!
怎麼弄的這步田地了?
這脖子上的腦袋,又是怎麼回事?”
李捕頭一看還真是,畢竟這縣城才幾千人,在場的捕快大多數是家傳,幾乎從小就瞭解這市面上,大大小小的人物。
稍有些許變動,甚至可以說是風吹草動,他們也可以在短時間內瞭解個清清楚楚。
所以說,如果剛才還因為張大驚恐的聲音以及扭曲的面容,還有脖子上那個腫瘤一樣的腦袋,沒有認出人來。
此時他心情稍平和一些,面容沒有那麼扭曲了,聲音也沒有那麼失真了,再說起他的脖子上的腦袋,也僅僅是今天才有的。
這麼一說,在場的人把他脖子上那個小腦袋去掉,然後往正常人去看他,一眼就認出就是街面上的其中一夥潑皮頭子張大。
縣尊聽了此人的身份,心中有數了:“張大,你喊冤喊救命並且敲了鼓,那若是不說出個一二三來,怕是今天要吃一頓棍棒!”
張大伏地叩了個頭:“小的這就說,此事還得從今日那街上賣把戲的人說起……”
張大說起今日在街上有人耍把戲,玩了一手登天摘桃子。
若是普通百姓就讓人家給糊弄住了,但張大是何許人也,常年在市面上絲混的潑皮頭子,或許本事沒有多少,但眼界一定比普通的百姓要見得多。
在張大等潑皮看來那很明顯就是障眼法,把戲就是把戲,絕對不可能真的上天摘桃子回來賣給百姓。
見對方背了兩包袱桃子回來居然論個賣,一枚桃子賣了五十文銅錢。
張大等潑皮在一旁數了數,那耍把戲的父子倆,足足賣了一百五六十枚桃子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