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潛伏這系列的B類恐怖片,根本不需要投放大量的廣告來宣傳。
畢竟製片成本也就一百多萬美金。
院線海報一上,放出幾個精彩片花即可。
在加上李琛編劇,溫仔仁執導的噱頭。
蒂姆完全可以勝任,否則十年好萊塢可真是餵了狗了。
蒂姆感覺今天就像被幸運女神親吻了。
李琛沒管蒂姆的激動心情。
“怎樣,溫仔仁?這潛伏也是系列片。”李琛又放出一個餌。
“你說潛伏是系列片?”溫仔仁心中驚訝。
“當然,我寫出來就是以電鋸驚魂為假想敵。”
......
溫仔仁這下徹底動心了。
在好萊塢,拍電影不難。
裝置可以租,人可以聘,發行可以找有資質的大公司做。
例如獅門,新線,頂峰,湖岸等等。
只要有好的劇本和導演,資金又沒問題那就都不是問題。
他和同學合作的電鋸驚魂從籌拍到完成,也就二十幾天。
更何況,好萊塢的導演特別是大導演是能拿到電影票房分成的。
拍電鋸驚魂時,獅門本想付給他導演費用,但他沒要。
而是很明智的選擇了票房分成。
上映後的超高回報率也證明了他的選擇沒錯。
不用李琛叮囑,溫仔仁也知道劇本要保密。
送走溫仔仁,李琛讓華納的人幫忙找了一個好萊塢的職業律師和財會。
然後和蒂姆三人簽訂了合約。
這樣三人互相制約,只對他這個老闆負責,自己才能放心。
接著李琛讓蒂姆把自己準備好的劇本拿去公會先註冊了。
這其中就包括了潛伏,招魂系列,以及盜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