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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乾坤殺氣正沉沉 4 初戰 (1 / 3)

騎士者,前後左右,周旋進退,越溝塹,登丘陵,冒險阻,絕大澤,馳強敵,亂大眾。逢敵接戰,要求能做到疾如錐矢,戰如雷電,解如風雨。急疾捷先,是克敵制勝的關鍵。其長處在“馳驟便捷,利於邀擊奔趨,而不宜於正守老頓”。

若說步卒作戰的要點是保持陣型,騎軍作戰之要點,便在靈活機動。每有騎軍對陣步卒,逢上步卒結陣穩固,不易展開攻勢的時候,騎軍方面常常會派出驍將,率少量的勇士馳騁奔出,衝突敵陣。把敵人的陣勢攪亂,然後大部隊隨後掩殺。

敵人的陣勢一亂,上級找不到下級,下級找不到上級,聽不清金鼓,看不清旗幟,等於瞎子、聾子。再多的人也只不過是一盤散沙。

步卒強調陣型,一個有機的整體。名將用兵,“如臂使指”。一支優秀的軍隊,作戰時就像是一個人,讓什麼地方動,什麼地方就動。忽然胳膊、腿都不聽大腦的指揮了,大腦也指揮不到胳膊、腿了,必敗無疑。

騎軍衝突以亂敵陣的戰例,多出現在對陣步卒之時。騎軍對騎軍,這種戰例不多。

然而高延世自恃驍勇,往日在毛貴麾下時,每有接戰,不管敵人是步是騎,通常的戰法都是率少則十數、多則數十的勇士,先迎敵而上,持槊衝突。他也端得勇武,十有八九,都會把敵人攪亂。亂了敵陣之後,大部隊再緊跟著賓士繼入,擴大戰果,常常就此獲勝。

他的這種戰術,看似簡單,卻全是依賴他本人的勇猛。換個將校想學,怕也是學不來。卻有個弊端,如果遇上的敵人中有勇武與他不相上下的將領,遏制住了他的突陣,那麼,首戰不利,軍中士氣受到打擊,這麼勇猛的主將居然都衝不跨敵陣,再戰,獲勝的可能性就小了。

察罕軍遠馳奔至。這隊騎軍來的皆為精銳,一人兼馬,一個人有兩匹戰馬。距離海東營壘還有十數里的地方,停了一下,全軍換馬。

這每個士卒所有的兩匹戰馬又各有不同。平常騎乘的算走馬,專門用來趕路的,邊兒那一匹不騎的,乃為戰馬,非到臨戰,絕不乘用。要比走馬神駿,高大威猛、衝力十足,又久經訓練,能聽指揮、不懼戰陣。

千軍易得,一將難求。戰馬也是相同,千馬易得,神駿難求。

一匹好戰馬能助計程車卒如虎添翼。前遼與前宋曾有過一次戰爭,宋將列方陣而待,陣營很堅固,遼軍無從下手。遼軍的先鋒就召諸將,問誰敢先出陣衝突。有一個侍衛就說:“若得駿馬,願為之先。”可見一匹好馬的重要性。

對騎兵們迅捷如風的要求,更是對戰馬的要求。因此,騎兵們對戰馬都是非常的愛護。軍中對如何訓練、保養戰馬也皆有明文的規定。非戰時,不得騎乘官馬。行軍,十里一歇,刷戰馬口鼻,三十里一飲飼。諸如此類,要求的很嚴格。

察罕的軍中不知道,鄧舍的海東軍中更有一條規定,凡戰馬陣亡,只許割耳蹄回報上官,不許開剝食用,必須就地掩埋。違者軍法重治。以此來培養士卒對坐騎的感情。其實,就算沒這條規定,大部分的騎兵也不會捨得吃用戰馬。出生入死,效命疆場。戰陣之間,全賴馬力。戰馬不但是坐騎,更是同生共死、可以依託的戰友。

察罕軍換馬,留下一部分副兵,看守馬匹。遣派出數十人的先鋒,行在全軍之前,觀察敵陣,同時做第一波衝鋒的預備。兩軍中,重騎兵寥寥無幾,九成以上皆為輕騎兵。分別持弓搭箭,互相如兩個刺蝟,試探著慢慢靠攏。彼此相隔十來裡,幾里地轉瞬間就能跑到。

奔至近前,高延世看的分明,李子繁判斷的一點不錯,來敵數目果然千人上下。分作左、右、後三軍。左翼在前,有三四百人。右翼稍後,人數相當。後軍徐行,人數較少,只有二百來人。

他心中瞭然。敵人這後軍肯定就是預備隊了,觀看其左右兩翼,最先衝鋒的或許會是左翼,卻也不排除右翼突然發力,奔突首戰的可能。遠望敵人將旗,沐浴夕陽中,紅羅為幟,黑線繡成,三個大字:胡安之。

察罕麾下,最出名的大將有貊高、虎林赤等人。貊高麾下,最出名的將領又有胡安之、謝雪兒、沙劉等人,均有勇猛的威名。

高延世聽過胡安之的名號,這會兒卻大失所望:“無名鼠輩!”百忙間,往身後瞧了眼,看見望樓上邊的李子繁持銃而立,築了一半的營中,士卒正有條不紊的進入陣地,背景山巒重重。他心想:“勝之不武。”轉回頭,抬眼處,與敵相遇。

因高延世先有過命令,養由引弓與蘇白羽各帶百人,列在營壘門前,堅固不動。其所自帶的三百人,與胡安之軍稍微一接觸,即撥馬四散,遊走兩側。兩軍交戰,弓矢為先。弓矢、火銃競相施放。

胡軍不少士卒帶有胡風,依舊遵循元軍探馬赤之類正規軍的編制,帶有小斧子、投槍之類,也如雨點也似的,混在箭雨中旋轉投出。

起先,胡安之對高延世這點人馬沒看在眼裡,將旗揮動,右翼迎上。左翼斜斜兜走,轉了個弧形,繃緊了,又如利矢,徑往海東營壘衝去。戰場上,飛矢如蝗,時有火銃迸發的響聲,馬蹄雷動,喊殺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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