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信仰是什麼?”小奕辰問。
莉莎望著月亮,眯起眼睛,淡淡地嘲弄道,“信仰麼?我沒有信仰。”
從記事起,家破人亡,墊背流利,她和幾百名和她一樣的戰爭孤兒,被帶去了亞特蘭島,亞特蘭島上,有一個聞風喪膽的殺手組織,每年,都會從世界各地徵收不同膚色,不同年齡,不同性別的戰爭孤兒,或是難民。
幾百個孩子,就這麼被關在一個很大的囚籠裡,只給一碗飯,一杯水。
幾百個孩子,卻只有一碗飯,一杯水,每個孩子,無不是飢腸轆轆,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即便是隻想吃到一口飯,也需要面對幾百個孩子之間的廝殺爭鬥!
餓了,飯只有一碗。
渴了,水之後一杯。
為了填飽肚子,為了活命,孩子們便會開始互相廝殺。
有的天生懦弱的,不願意去爭奪的,到最後,只有生生餓死的份兒。
絕大多數的孩子,會拼命地去爭。
誰都想活著,沒有人例外。
她亦是如此。
那時候的信仰是——她不想餓肚子。
一開始,她一蹶不振,勢單力薄,搶不過那些拉幫結派的孩子,然而,飢餓如猛獸,一旦餓起來,體內原始的獵食本能,也會被激發無遺!
她開始去爭,開始去搶。
漸漸的,從一口水,一口飯,直到後來,她能搶到半碗飯,搶到半杯水。
漸漸的,餓死了許多孩子,不斷有屍體從籠中被拖走,然而其他孩子,卻不敢離開囚籠,就像被圈養的牲畜一般!
再到後來,一碗飯變成了半碗飯,一杯水變成了半杯水,直到後來,斷水斷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