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景蓮臉色微沉,“別胡鬧。”
小寶絲毫不顧在場的所有賓客都好奇地向著他們張望來,而是氣地指著宋恩雅道,“叔叔,你記得,那天晚上的事情嗎?”
顧景蓮眸光微錯。
當然記得。
那天晚上,他在邊郊進行一場交易,交易不歡而散,臨走時,開啟車門,發現這個孩子蜷縮在車子的後座上,渾身上下,弄得髒兮兮的,手中抱著一隻小小的流浪狗,可在他眼中,那樣狼狽的一個孩子,更像是一隻流浪狗。
他並沒有親口聽他說過事件起因,可是小寶對福伯說過,福伯告訴他的是,這個孩子是被兩個陌生的男子綁到京城來的,因為就連小寶本身都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
只知道,他被綁在倉庫裡,然後,一個從沒有見過的女人走進了倉庫,也不知道對那兩個男人說了什麼,然後將他就一個人扔在了倉庫裡了,死活不管。
小寶只說,他聽到那個女人說綁錯人了,儘管沒有特意為難,福伯聽了卻忿忿不平!
那樣的荒郊野外,罕無人煙,小寶能夠安然無恙,全是命大!
試想,如果不是機緣巧合,那張椅子長年雨水浸泡,腐蝕乾枯,他若是沒有點小聰明,掙脫了繩子逃離倉庫,會發生什麼?
沒有吃的喝的,米水不進,怕是要被活活餓死在那裡。
那天沒有人經過,更沒有人居住,他身上也沒有手機,無法和外界通訊,根本不會盼到有人來救援。
可即便掙脫了又如何?
從那裡到有人跡的地方,足足要幾十公里的車程。
即便是車子,也要開一個小時。
可車子是車子,對於一個孩子而言,幾十公里,卻是直通死亡的距離!
莫說是幾十公里,就是十幾公里,他都走不到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