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到家後,坐在陽臺上發呆。
片刻後,他突然站起來,衝進臥室裡收拾了一下衣服,把膝上型電腦裝進包裡,便起身出門。
走過二樓時,他看到羅莎莉夫人的房間,門大開著。
幾個搬運工正在搬傢俱。
“這是要搬家?”
“是的,原先的房主把房子賣了,聽說是打官司輸了,不想繼續留在圖盧茲,準備搬去其他地方。她已經走了,我們是她兒子叫過來的,把傢俱全都處理掉。”
這棟公寓的安保不錯。
搬運工既然這麼光明正大的搬家,想來是不會說謊。
不過,老太太玩不起啊!
你以為搬走了,就可以不登報道歉嗎?
劉進笑著和搬運工道別,直奔車庫。
把揹包扔進車裡,他給律師科斯特打了一個電話。
“科斯特,羅莎莉夫人搬走了,但我記得法院判決她連續一個月登報道歉,可我一直沒有看到。我不希望她就這樣走了,總要有一個結果才行,這是法律的威嚴。
你覺得呢?”
科斯特律師一怔。
但他立刻反應過來,看了一眼辦公室裡,正在和馬尼翁大律師說話的實習律師克羅艾。
“當然,沒有人能逃過法律的制裁,我馬上和法院聯絡。”
“非常感謝!”
“Monsieur,這是我的工作。另外,恭喜您的新書大賣,我買了,是一個感人的故事。”
“謝謝!”
科斯特結束通話了電話。
正好克羅艾從旁邊走過。
他笑道:“克羅艾,你那位作家朋友,可真是個小心眼。”
“小心眼?你是說……阿摩司?”
“是的。”
“怎麼了?”
“之前幫他處理了一個案子,法院判決他勝訴。對方大概是不想履行判決,於是偷偷賣掉了房子,打算離開圖盧茲。被他發現了,於是讓我繼續追訴,確保對方履行判決。”
“什麼判決?”
“對方要在報紙上連續一個月刊登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