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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造謠者是姐妹 (1 / 3)

楊國祥和丹華提前敬告眾人,如果別的歌手偷學了她們的歌曲也可以,不是不讓你唱,但要是在掙錢的場合唱就不合適了,拿學來的歌賺錢,必須給兩人上繳初創歌曲的費用。

草臺班子用這些歌去賺錢,只需每個班子繳三個金幣的費用後,這些歌你就可以隨便唱了。

那些新的歌曲在官府備案了,誰交了金幣也有記載,在丹華楊國祥沒有允許的情況下,可不許誰隨便在掙錢的堂會上唱。

你在家裡唱沒有人追究,如果是歌手在掙錢的堂會上唱就不行了,除非班主或者歌手給了丹華三個金幣,才能大張旗鼓的唱,永遠可以唱。

三個金幣可以唱丹華楊國祥所有的歌,還沒有時間限制,可是夠便宜的了。

但丹華原來的女班主就不願意給錢,她班子裡的歌手把丹華兩人的歌原原本本的學了去,還不給兩人錢,也不打招呼,就這麼牛哄哄的拿來主義。

直到楊國祥丹華兩人揚言去告班主,如果被他們告了,事實是清楚的,為了避免自欺欺人,她才不情願的掏了三個金幣給兩人。

看她主動給了錢還口頭道歉了,楊國祥還罷了,丹華可是出了一口惡氣了。

只是她有教養,否則,她非得把那句煞筆罵還給她。

當初,丹華在還了女班主的印子錢以後,被女班主藍嬸子背後罵做‘煞筆’。那是看丹華輕易的出了她的班子,沒有任何的留戀,輕易的失去了賺錢的機會,是很不明智的。

一天唱歌就得半個金幣,放著金幣不掙,就這樣離開了這麼好的班子,可不是聰明人的舉動。

尤其丹華把她給得罪了,還間接得罪了請她們去唱歌的僱主,就是丹華的仇人,她還得拉下臉給人家賠禮。

丹華離開了她的班子以後,再要回她的班子就沒門兒了,其他班子成員都是固定的,和她的班子盈利方面比都差勁。丹華屬於在她班子裡調皮搗蛋不服管教的,別的班子也不一定要她。

她哪裡知道,丹華出了她的班子不久,就和心愛的人重組了自己的班子,歌曲也唱出了許多的新歌,在白巾國京城引起了轟動。

據說,大德國的班子都不會這些歌曲。

她不知道這些歌並非是阿福帶來的,就猜想是二丫和楊國祥阿福共同創作的。那些丹華唱的流行起來的歌,還是適合她唱的,難道是丹華從學了唱歌以後能耐大漲了嗎?

她越想越是後悔,對手下光會模仿人家,專門拾人牙慧的歌手就看不上了。

她給手下的歌手派任務:“你們看看人家楊國祥和丹華的班子,多麼興旺紅火,堂會都排到下個月了。知道什麼原因嗎,是人家會自創歌曲,看看她們的歌哪一首不是經典的,哪一首不是你們模仿的?”

“從今往後,每個人隔一段時間就給我創造一手新歌,聽見了嗎?”

她們一個個的垂頭喪氣,讓她們自創新歌,那不是趕鴨子上架嗎,別看丹華兩人行,她們可沒有那樣的才華?

迫於壓力,她們不得不硬著頭皮創作,她們自己唱起來覺得不錯,可拿出去唱就不行了,唱了幾次結果是適得其反,不如拿來主義的歌好聽。

勉勉強強有一兩首還可以,但拿出去唱很少有喊好的,最後也就棄置不用了。

現在,丹華兩人看一開始的飯館有些小了,晚上食客太多了,經常是都沒有位子吃飯,還不能端著酒菜欣賞歌曲,地方小太侷促了,人太多了裝不下。即使是改造,也要耽誤賺錢。

她倆考慮了後又換了箇中型飯館,賣酒菜連帶著唱歌,還能點歌,還能當成堂會的飲宴地,人們趨之若鶩,光食客每天打賞歌手的錢,都比她的班子賺的多幾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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