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至少也希望警察同志把今天的事,留個案底。”喬棟樑咬了咬牙,堅定地說道。
他之所以堅持報警,甚至還主動把三百塊錢說成是五百,就是為了給丁佳怡一個教訓。
現在丁佳怡為了子衿是真的什麼事都敢做,也不怕他,他倒是沒什麼,就是為難楠楠這個孩子,儘讓她受委屈了。
喬棟樑考慮到,丁佳怡再壞也是喬楠的親媽,在外人看來,丁佳怡千般不是萬般不好,當女兒的喬楠有些事情就不能做得太過分,哪怕喬楠是為了自保,也是不對的。
誰讓中國是一個以孝為先的國家,很多人的思想之中,還存著一個“愚孝”的舊思想。
為了不讓喬楠吃虧,為了不讓喬楠的名聲受損,所以這些事情必須都得由喬棟樑來。
喬棟樑跟丁佳怡是平輩,而且又是一家之主,只要這些事情都是喬棟樑出面的,那麼喬楠不但不會受到半點影響,會被指責的那個人只可能是丁佳怡。
就今天發生的事情,哪怕丁佳怡有一萬個理由,那也是說不過去的!
“你確定?”警察多問了一句。
“我確定。”
“確定什麼確定,不行,不能留案底!”丁佳怡撲上去,想去搶警察手裡的那本子:“今天這事兒,根本就是我們家的私事兒,警察管不著,你們不能留案底!”
這麼丟臉的事兒,丁佳怡哪裡會肯。
丁佳怡隱隱能夠感覺到,要是因為今天的事,她在警察局裡留了案底,以後她再想對喬楠做什麼,可就沒那麼容易了,肯定要受制於人。
警察眼睛一瞪:“反了,你想襲警嗎?”
警察本來還想著這是一家人的事兒,家醜不可外揚,內部矛盾內部解決,再勸勸喬棟樑。
可是丁佳怡這樣子一冒出來,警察也火大了,當他們警察是她的女兒,得全聽她的,她說不能立案就不能立案,不能留案底就敢過來搶?還把不把人民警察放在眼裡了?
“媽。媽!”喬子衿羞得都想捂臉,免得被警察記住自己的模樣。
可是丁佳怡犯蠢的樣子,卻更是讓喬子衿忍不住拉住了她:“媽,你瘋了。警察叔叔,對不起,我、我媽最近沒休息好,所以精神狀態不好,你們別跟她計較。誤會,一切都是誤會。不過你們有你們的章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我們全聽你們的。”
不就是留個案底嗎,總比坐牢好吧?
襲警?
要是她媽真被按了這個罪名,想不去牢裡蹲幾天都不行!
她可丟不起這個臉。
“你們家有這麼一個糊塗的,也夠你們受的了。”警察板著一張臉,用最快的速度記錄好:“行了,你們簽字吧。”
喬棟樑看了一眼大概的內容,二話不說,簽上自己的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