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兩億七千五百八十七萬!!!”
耀星的執行副總溫博豪差點失態得,從沙發上彈起來。
而一旁的代表律師石仁輝的臉上,也顯露出菜色。
兩億七千五百八十七萬……兩億七千五百八十七萬……
坐在另一側,代表溫菲妍前來參加這種談判的李詠梅,更是嚇得臉色發青,咂舌連連。
個十百千萬十萬百萬……她腦子裡在不停的數,想要數清楚這到底是多少錢。
總是李詠梅跟了溫菲妍後,銀行賬戶裡的薪資呈幾倍增長。
但這麼多錢,她這輩子都沒見過,更想不到不過是解約而已,怎麼會弄出這麼多錢。
李詠梅忍不住問:“怎麼需要這麼多違約金,你們是不是哪裡弄錯了?”
白禹似乎早知他們會這麼問,眉眼一挑,拿著手裡的筆指了指合同上的一條:“看到沒有,這裡,寫明瞭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無法履行合同,將賠償兩億七千五百八十七萬違約金。我的委託人安琉璃女士跟劇組簽訂合約的時候,就寫明瞭這一條。”
“她現在也很想響應公司的決定,跟《荊棘之花》也就是前《兩生花》劇組解約。但是決策是公司做的,自然也該由公司來承擔這筆違約賠償。兩億七千五百八十七萬,只要耀星能替安琉璃女士出這筆違約金,她現在就可以從劇組離開。”
這件事說起來,還要算安琉璃的表姐劉怡聰明。
因為過去幾年,安琉璃雖然在圈內口碑崩塌,但也還沒到完全不能接戲的地步。
偶爾,她也能靠著過去的人脈,接到一兩個雖然番位靠後,但是尚算是能有所發揮的角色。
那種角色,雖然不是主角,但一旦演好了還是很吸粉的。
可是無獨有偶,每當安琉璃拿到這樣的角色,總是會被耀星橫加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