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話一出,眾人無不大吃一驚。
就連好臉色的使者,也拉下臉來,目光之中的溫柔散盡,只剩淡漠和鄙夷。
花脂霧所選的——是一堆再普通不過的金子。
也許,在凡世,金子是極其貴重的錢財,可是在仙門裡頭,金銀銅鐵都是普通的金屬罷了,根本不能當錢用。
“丫頭,你還不知道吧,金子在仙門不通用,不當錢,就跟稀泥一樣!不如拿那顆靈石,就算自己不用,倒還能賣上價錢呢!”
“新來的,還不瞭解也是正常的。武器和功法,你選一樣,不僅可以防身,還可以去山裡獵獸,也能賣上大價錢。”
“我說大妹子啊,這些獎勵都是等價值的。你瞧,小小靈石,就一顆,金子呢,一大堆,傻子也看得出來,靈石更貴重呀!”
“除此以外,還可以做個一官半職……”
雜役圍成一圈,苦口婆心地勸她。
花脂霧自有打算,搖搖頭,堅持己見,指定要那一大堆裝在麻袋裡的金子。
此時,使者也忍不住,重新問她:“你可想清楚了,真的要這個?若是選了,不能反悔。”
“是,我就要金子。”
她堅決地點頭。
使者無聲地嘆了一口氣,看看花脂霧,又看看那堆金子,心道自己看走眼了,雜役中的第一名,也不過是一個小小雜役。
所謂人窮志短,挑來挑去,挑了一堆最沒用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