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族生存守則》明確規定,凡是妖,禁止用法力傷人,這方面的工作,地曹大人一手抓。
“行,沒問題。”
更衣室門口有緊身拳服出售,林楓是老闆,拿了兩套新的,陳飛藍色,他是紅色。
更衣室內。
“你先換,換完出去。”林楓冷聲說道。
陳飛納悶:“都是大老爺們兒,有什麼不能看的?”
難道……
林楓一把將T恤脫下,一身的腱子肉稜角分明:“看到沒?!比你有料吧?!趕緊換!”
陳飛看向他的襠部,平平的……
不行,我得研究研究。
妖怪變成男人,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男人。
注意到陳飛的目光,林楓趕緊捂住:“看什麼看!換啊!”
陳飛收起目光,脫下襯衫,露出左臂上的紋身,林楓大吃一驚。
“元始天尊?!你他媽連這個都敢紋?你以為你是誰?!”
即便是神仙也不帶這麼搞的啊。
紋身最忌諱紋神明,倘若八字不硬,無法揹負,往往會給自己招來滅頂之災。
其實陳飛也不知道這是什麼,初中時流行這個,殺馬特,非主流,還有紋身。
胡二狗拉著陳飛去,結果自己不敢紋,陳飛稀裡糊塗的紋了一個老虎頭。背後還有一個滿背青龍。
回家後被陳翰林一頓暴打,然後坐長途汽車去京城,重新找了個師傅。
本想洗掉,但以當時的水平根本洗不乾淨,紋身師傅乾脆重新收拾一下。
有了現在的圖案。
眼見陳飛不理自己,林楓接著發問:“右臂上纏繃帶幹啥?裡面是啥?”
陰陽學說講究平衡,左邊是元始天尊,此乃三清道祖之首,萬神之神。
什麼樣的存在才能與之分庭抗禮?
“告訴你幹嘛?”陳飛繼續換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