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狗並不會說話。
面對蘇墨的注視,小狗滴溜溜的眼睛無辜的與他對視,還不停用濡溼的舌頭舔來舔去。
看上去只是一條普通的舔狗,不是人變的。
蘇墨仔細看了看銘牌。
銘牌正面上,除了寫了“諾諾的狗”,還有聯絡電話之外,還刻有一個小女孩常用的愛心符號。
愛心符號在“諾諾”二字的斜後方,裡面隱約還刻著“最喜歡”三個字。
也就是說,這是諾諾最喜歡的狗。
“好吧,看來你確實不姓路。”
蘇墨搖了搖頭,翻到銘牌反面。
——“若是撿到,請聯絡主人,必有重酬”。
看得出來,狗主人對於這條狗還是十分用心的。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好像沒有取名字,但重酬兩個字刻的很大。
對於蘇墨來說,比起確認這條狗是不是原著中那位學姐的寵物,他更在意這份酬金。
所以很快,他便買了一張電話卡,找到一個這個時代還在用的街邊電話亭,向銘牌上記錄的手機號打了過去。
少頃。
掛掉電話後。
蘇墨找了個獸醫院簡單包紮一下後,把小狗丟進了一個大號塑膠袋,然後按照之前約好的地點打車過去。
他們約定好見面的地方是一個公園。
此時正是晚飯後,中老年人活動筋骨的時間,也是年輕情侶外出散步約會的時間,所以廣場內基本全是人。
想要在這種茫茫人海中,找到對方,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蘇墨是故意沒有說自己身體特徵以及衣著打扮的。
因為就算銘牌上寫的是諾諾的名字,接電話的也未必會是她。
如果這個諾諾真的是原著中那個小巫女的話,那她背後的陳氏家族可是一個坑,他暫時並不想距離這個坑太近。
這也是他沒有用自己手機,而是用公用電話亭打電話的原因。
反正自己知道對方身體特徵,一頭紅毛在人群中想不顯眼也難,蘇墨也就沒有在意。
對方也沒有詢問蘇墨的衣著打扮。
想來是覺得就算認不出蘇墨,也能認出自己的狗,所以沒太在意辨識度。
但她估計想不到,蘇墨為了避免引人注目,將小狗丟進了塑膠袋裡。
而這條狗的確很乖巧,躲在裡面幾乎一動不動,計程車司機都沒看出裡面藏了條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