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刀木凡看著,也一陣感慨。
當年的他,何曾沒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呢?
不過,他每次都能化險為夷,剛剛好就躲過去,到最後,都金盆洗手了,也沒出事。
然後他就笑看那些因為捨棄不下高利潤和高回報的昔日同伴們,一個個翻車,然後被銬了進去。
只有他在慶幸著,自己幸好見好就收了,退出的早。
然而,命運好像就是很喜歡和人家開玩笑一樣,眼看著他都徹底淡出摸金圈了,而且賺夠了錢,決心和過去的自己劃清界限再用賺到的錢過好自己的後半生。
結果,他萬萬沒想到啊,他躲得過初一,沒能躲得過十五,沒因為盜墓和倒賣文物被抓,反而是因為寫被人看出來,然後抓住了!
這真的是哭都沒地方哭去。
不過還好,刀木凡在裡面的這段時間也透過一些表現,和供出的一點同夥,獲得了減刑,然後出來了。
“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刀木凡感慨的說道。
而現在,正片結束了,龍祥教授那個熟悉的面容又出現了,依舊是坐在【正大法考】四個大字下面,開始侃侃而談。
“大家好啊,又和大家見面了,我是你們熟悉的龍祥說法,那麼透過剛才吳罪老師的短片,我們可以得出,今天我們要講的是什麼呢?沒錯,我們要講的是,倒賣文物,和盜墓,應當怎麼判,張三會吃到多少顆花生米。”
“假設那個老漢就是你,如果你真的挖到了文物,然後你賣給了張三,賣了5000塊錢,那麼請問,你的行為違法嗎?大家覺得呢?地上挖到的文物到底屬於誰?又或者,準確的說,應該是地下挖到的文物,地上的那叫做撿,畢竟按照以前皇帝的觀點,地上地下,那是人跟阿飄的區別,如果你跟那個皇帝說,陛下,你的衣服掉在地上了,那估計就屬於大逆不道,很有可能,你就要變成阿飄。”
“文物保護法呢,第五條就規定了,函夏國境內,地下,內水,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你可能會有疑惑,我是在自己的院子裡刨的,難道這也是國有的嗎?”
“結論是肯定的,你家的院子,是函夏境內吧?從院子裡的地刨出來的,不就是在境內的地下的遺存文物嗎?邏輯非常通暢,所以說,影片中的老漢的行為,構成了什麼?”
“構成了私自販賣倒賣文物罪,因為什麼呢?因為這個文物,不屬於老漢本身,而是老漢本身在國家境內的地下,挖到的遺存文物,還有就是什麼呢?可能有的同學就會有疑問了,如果我手中有青銅文物,但是是家傳下來的,祖宗留給我的,難道我自己賣自己的東西,也構成犯罪嗎?”
“答案依舊是肯定的,文物是你的,你擁有收藏權,但是你沒有倒賣權,你賣出去了,依舊是構成什麼呢?一樣的,私自販賣倒賣文物罪,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什麼呢?是這件文物在你手裡,你要負責好維護和保護的天然責任和職責,一旦文物出現損壞或者不可逆的破損,造成損失,那麼你一樣是構成犯罪。”
“來到影片中最重要,也是最多觀眾關注的一點,影片裡的張三因為你,去盜了墓,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失,那麼你除了倒賣文物罪,還構成什麼呢?”
“你還有觸犯別的法規嗎?有!因為你,張三才間接性的瞭解到了當地的墓葬,並且由你為開端去盜了那座墓,雖然你主觀上是沒有這個想法的,但是客觀事實上,你是屬於什麼啊?屬於從犯,同樣按照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處理。”
“當然,相比於張三,你判的還是少了很多,那麼張三是主犯,在這個影片裡,他要判多久呢?結合本案的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張三同犯的,還有在實施盜墓的過程中,張三對主墓室內的遺體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傷,嚴重破壞了遺骨和棺槨,涉嫌什麼呢?侮辱屍體罪。”
“最後的結果是,張三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零八個月,很不幸啊,本次吳罪老師並沒有收到新的花生米作為收藏,僅僅只是15年而已,那麼最後,我們要給廣大觀眾們一份忠告,勿以罪小而為之,犯罪其實距離我們並不遙遠,尤其是,有罪在身,我們得儘快的如實交代,爭取寬大處理,如有隱瞞,可能是對你的未來,極度的不負責,一旦發現,從重處罰,我是龍祥,我們下期,再見.”
影片結束了。
但是影片結尾的最後一句話,讓他背後驟然一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