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吳罪同監室那個,陳大兆的忠心狗腿子,那個門面擔當,他就是二進宮了。
吳罪也去了解了一下對方的故事。
發現,這個人進監獄的過程,其實是被人害的。
就是因為太信任自己的朋友了,結果導致自己成了頂罪包。
一起打的架,把人打成植物人了,結果他一個事前不知情,被坑來望風的,居然被齊刷刷的把罪名全甩到了身上。
於是,他順理成章的被判刑了。
然而他是非常冤枉的。
可是他在現場,跟著一起做了一些事情,這也是事實。
所以人世間真的挺複雜的。
他曾經也抱怨過不公,也曾經埋怨過。
可是他還是收拾起了心思,打算好好勞動改造。
然後出獄之後與那幫狐朋狗友全部斷絕關係和聯絡,老死不相往來,老老實實的過自己的生活。
然而事實偏偏不隨人願。
他在出獄之後,馬上就遭到了不公正的對待,也就是對於服刑釋放人員的歧視。
沒有用人單位要他。
明明門口就貼著招工啟事,但是人家就明擺著告訴他現在已經不招人了,人已經招滿了。
這你讓他上哪說理去。
然後去到哪兒,人家一聽到他是服刑人員,都敬而遠之,跟看見瘟神一樣。
於是出去一年多了,他也沒有找到什麼正事,只能去打一些真的不在乎他履歷的零工,維持生計。
然後吧,他以前的那幫所謂的朋友也當不認識他。
就跟曾經的事情沒發生過一樣。
於是,在層層不公正的對待下,本來就已經受盡重壓折磨的他,爆發了。
他去把當初的那些狐朋狗友,全部挨個揍了一遍,甚至有一兩個還被打成了重度殘疾。
這妥妥的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