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李映雪被帶走了,王海峰深吸一口氣,看向警察開口:“好了,你接著說。”
那樣子,像是在聽手下彙報似得。
警察有些不高興,但是看到他的肩章,級別比自己高,用命令的口吻沒有錯。
“是這樣的,這孩子丟了,從給你送過信之後就失蹤了,你要說出那天的行蹤。”
王海峰聽完看向他,眼中閃過了然,果然,這孩子出事了。
“那天我媳婦的廠裡來了個客人,我們走的時候,這個男孩來敲窗戶,遞給我一封信,裡面就是我們報案的照片,我媳婦就朝著衚衕口跑,當時我就跟過去,我們就看到一個穿著白色裙子的女人背影,回來後,就再也沒見過那孩子。”
王海峰如實回答,心裡暗暗替孩子著急,真失蹤的話,凶多吉少。
“之後你幹什麼去了?有誰可以證明?”
警察嚴肅的看著他,繼續盤問,早一天找到孩子,就還有希望,晚一天就多一分危險。
“之後,我和我媳婦就回了家屬大院,我對門的鄰居可以作證,至於其他人看沒看到我們?當時我也沒注意。”
王海峰沉聲回答。
“之後這幾天你去哪裡了?”
警察看了眼,和李映雪的口供大概相同,她們也沒時間串供,可信度很大。
“我去省城看望一個戰.鬥英.雄。”
“誰作證?”
“我爹,和另外一個團長,對了,還有往返的車票,同志,您有審問我的功夫,趕緊去找孩子吧!”
王海峰被連珠炮一樣詢問著,心裡就有些惱意,聲音冷冰冰的,目光更是帶著迫人的寒意。
“請你在這兒等等,我們要去核實。”
警察站起來拿著筆錄要走,被王海峰一把拽住胳膊“等等,什麼時候放我媳婦走?” [本章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