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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徐雪珍的結局 (2 / 3)

又在後面寫上(韓愈)二字,以示自己只是借用,而不是嫖竊。

墨子洛他們緊隨其後也在桌子上面,落下自己要寫的詞句。

寫完後安初夏幾人就去櫃檯結算這段時間居住的費用,掌櫃子只說他們寫的字價值千金,拿區區一點房費來抵,已經算是他佔便宜的了。

雖然羅掌櫃說的有些誇張,但安初夏他們也沒在這件事上多做糾結,告辭後出門坐上僱來的馬車前往碼頭。

這一次安初夏他們坐船倒是順風順水的回到了廬山縣。

剛下船安初夏就被從墨主薄那裡得知,安初夏和墨子洛他們今天回來的郭縣令請去了衙門。

郭縣令把安初夏請去是告訴她,上次要傷她右手的案子已經有了結果。

安初夏此時是功名更高的舉人,而且還是這次鄉試的解元,郭縣令有意要交好。

就把她請來想問問安初夏對這件案子,還有沒有其他意見,意思就是想問要不要把涉案人員罪判重點。

安初夏想了想最後還是說:“此案由縣令大人做主,一切按律法判就好。”

郭縣試聽安初夏如此說,也就把自己審判的結果告訴了她,“兩個歹人,雖然是被人花錢僱傭指使,但是他們以前也做過不少壞事,被判去採石場服役二十年。”

此判決看著不重,其實和判死刑沒什麼區別,被判去採石場二十年的罪犯,就從來沒有活著出來過。

不是累死,就是病死在裡面了。

“指使兩個歹人的青石鎮鎮長家大管事王來福,和外甥趙明輝兩人經過審訊。

開始時說指使他們的人是自家的小姐徐雪珍,在本官吩咐衙差去省城,抓拿即將參加鄉試的徐雪珍時。

青石鎮鎮長徐懷自己前來認罪,說此事是他指使,之後王來福和其外甥也改口說是徐懷主使。

最後本官判他們流放邊疆苦寒之地,不知安女郎君可有什麼意見?”

安初夏當然對郭縣令的判決不會提什麼意見,而且她覺得這樣的判罰已經很重了。

沒想到謀害普通人和有功名在身的人,罪名會如此不同。

如果這次這些人傷的是一個普通農女,恐怕最多也就打一頓板子,判個幾年。

要是能買通關係也就最多賠點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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