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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哨兵霸王槍,伯爵小女兒(求追讀求推月票) (1 / 3)

問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

盧炳威躺在天台的簡易帳篷裡,睜開雙眼,看到東方一抹魚肚白,驅散了漫漫長夜的黑暗。

“天……亮了。”

他沉眠一夜後醒來,有塵封的記憶在腦海裡泛起。

他不由自主地,習慣性在胸口默默的劃了個古怪的結印手勢:“讚美太陽。”

是的,他讚美太陽,而非讚美大部分超凡者們信仰的“列陣子”。

這世界一切都會變,世事無常,人心難測。

但唯有太陽永恆。

不論風霜雪雨還是電閃雷鳴,每一天的早晨,太陽都會照常升起。

朝生暮落,週而復始,從不間斷。

太陽,就是永恆的信仰。

晨曦教會的信徒,每日六點都要做早禱。

——也就是對著東方初生的太陽祈禱,沐浴在晨曦中,感受光明的照耀。

謂之曰,一日之計在於晨。

在祈禱聲裡,親眼見證東曦初生,開天闢地似的,撕開那黎明前最深的黑暗,是每一位晨曦教徒心中,最神聖的事情。

就連偉大的天文會初代會長、賢者之祖梅西耶,都曾說過,太陽是人世延續之根本。

他的話一直被印在晨曦教會聖經《日字卷》的首頁,也是晨曦教會成為後末世時代三大教會之一不可或缺的推動力。

只不過晨曦教徒稍微有點極端,他們認為沒有看過初生的東曦,擊碎黑暗的人,太過怠惰,註定要渡過一個相對失敗的人生。

這不可取,但是他們一直以來都是這麼認為。

沒辦法,個人有個人的信仰,不可撼動,無人可以動搖這群虔誠又固執的朝聖者。

——當然,對於盧炳威而言,這些都是過去的人生了。

正如《日字卷》中所記載的一般,“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他就是被棄的那個人。

盧炳威很清楚,如今的自己,如果膽敢再次出現在某座晨曦大廳,一定會被當做邪惡的異教徒給趕上火刑架。

因為在當年被一夥密教邪徒偷襲的遭遇戰中,他為了活命,親手殺死了那位將他撫養長大的老牧師,向密教的成員搖尾乞憐,才得以苟活。

而他自己,當然也被上了通緝令,所以在那之後,他再也不敢以真名示人。

“可是,憑什麼我就要死?”

“我想活而已,我有什麼錯?”

“什麼狗屁的救世主!當我真的需要被拯救時,你,又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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