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張天義一衝進房間,剛想把藏於腰間的手槍拔出來時,頓時一臉懵逼起來。
因為閻王馬都末已經用槍對準了他,這並不是張天義懵逼的理由。
張天義懵逼的是馬都末手裡怎麼有槍,他還沒把自己藏於腰間的槍“送”給閻王馬都末呢。
這完全不在劇本之內啊。
沒錯!
張天義之所以這麼急著衝進來,目的就是用藏於腰間的槍挾持著馬都末。
按照劇本演下去,在馬都末聽完電話時,會因為憤怒才趁著自己不備和一時大意奪下自己手中的槍。
接著就會因為憤怒,對著聶梟或者陳厚德開槍,最後由於槍突然炸膛而導致死亡。
因為張天義藏於腰間的那把槍,是經過特殊處理過的,炸膛飛出的金屬碎片足以把閻王馬都末殺死。
這可是張天義報廢了五把槍才搗鼓出來的一把足矣殺死人的炸膛槍。
這才是陳厚德的真正殺招,也是陳厚德想要的最終結果。
挾持馬都末情婦沈問蘭和讓財務劉國棟打那通電話,目的就是為了刺激閻王馬都末的憤怒。
陳厚德學習的是心理學,對人性的瞭解比普通人可能更透徹一些,再加上最近在看關於犯罪心理學的書籍。
陳厚德就想出了這一招“衝動型犯罪”,讓閻王馬都末走向死亡。
那什麼是衝動性犯罪呢?
一時起意從而一發不可收拾,正是情緒長期積累又突然受到激化的結果。在犯罪學中,被稱為“衝動型犯罪”。
人都會憤怒,嫉妒、生氣,產生情緒波動。人在精神上受到刺激或人身受到攻擊、人格遭到侮辱後,處於難以抑制的興奮衝動狀態,在這種狀態下,人的正常理智被削弱或喪失,表現為認識範圍狹窄,自我控制能力削弱,不能正確評價自己行為的意義和後果。
因此,使人的意識恢復到原始狀態,將衝動的情緒直接反射為行為,在強烈而短暫的激情推動下實施一種爆發性、衝動性的犯罪行為。
而陳厚德一直是在營造在特定的時間,空間,環境條件下,讓馬都末瞬息喪失理智,心理不平衡,一念之差發生的死亡。
到時候聶梟就是目擊證人,無論馬都末對聶梟開槍還是對陳厚德開槍,事情都是對陳厚德非常有利的。
而至於馬都末手裡的那把槍,自然是馬都末自己的,張天義手上可是一直戴著手套,並沒有在槍上留下一絲指紋。
到時候技術科鑑定槍炸膛原因,得出的結論會是:槍支保養不當,槍管裡太髒,殘留太多的灰塵、金屬殘留物等,這些異物會在子彈發射透過的過程中產生阻礙,進而讓管內的火藥氣體沒有辦法排出來,裡面壓力大了,自然而然就發生了炸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