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ach,這樣的條款真的可以嗎?”
法務部的工作人員不無擔憂的詢問高遠。
“老闆是怎麼安排的?全權交給我負責!聽我的沒錯,咱們不做出些讓步,人家憑什麼要和咱們簽約。”
“可是·······”
“沒什麼可是的,你就負責擬訂合同,出了問題我負責!還有這件事要絕對保密,一旦走漏了風聲,導致簽約流產,呵呵,可是要追究責任的!”
話雖這麼說,但高遠知道,保密是不可能保密的。
過不了半天,合同的細節就會原原本本出現在總經理艾伯特·費雷斯的手中。
俱樂部的工作人員都是費雷斯的人,派到高遠邊參與談判的更是費雷斯親信中的親信。
但高遠也十分確定,關於這份合同,陳文斌和背後的大老闆蔣建章一定被矇在鼓裡。
因為,如果他們知道合同的條款,一定會第一時間找自己興師問罪的。
其實,這也很好理解,一方面艾伯特·費雷斯和陳文斌不在同一條船上,他們有著各自的利益;另一方面,在引援轉會這件事上,自己透過陳文斌,狠狠擺了費雷斯一道,現在費雷斯一定恨死他們兩個了,所以他不介意躲在一旁看笑話,甚至還盼著簽約以後,老闆會狠狠教訓一下這兩個蠢貨!
高遠雷厲風行,還沒等俱樂部反應過來,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迅速敲定了多筆簽約。
果然,簽約後不久,陳文斌的電話就急吼吼的打了過來。
“高指導,這是怎麼回事?請你給我解釋一下!”
高遠揣著明白裝糊塗:“什麼?解釋什麼?不是您讓老闆,把談判全權交給我負責了嗎?還說一定要快,你就說我這談判速度快不快吧!”
“·····”陳文斌被噎了一下,“快是快了,可是那些合同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喬拉和庫塞是租借,而不是轉會?”
“陳主席,咱俱樂部的財政,你還不清楚嗎?轉會?他倆的市價是多少,您知道嗎?咱俱樂部砸鍋賣鐵也不夠啊!能租借到就不錯了,而且我還用盡了渾解數,硬生生把租借費打了個對摺!100萬歐元這就相當於白piao了!您還要啥腳踏車!”
陳文斌一想也確實是這麼個道理,db又不傻,怎麼會把優質資產白送給馬裡迪莫呢?能租借到也算不容易了。
只是高遠一開始信誓旦旦說能搞定,自己的心理預期太高了。
“可是,合同中為什麼沒有規定租借期滿後,以最低價格收購的條款呢?”
“人家db不答應啊!能夠租借期滿後續租一年,已經是db最大的讓步了!這就相當於咱們隊能連用兩年,這不跟籤短期合同一樣嘛!為什麼非要簽約?莫非您還有什麼後續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