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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榮譽契約 (1 / 4)

文森手下有超過兩萬骷髏兵,一萬在大本營銀龍堡附近鎮守,剩下的都在各處平叛。

兩萬軍隊放在任何領地,都足夠領主作威作福和威脅鄰居的了,更何況士兵還可以不吃不喝,不要軍餉撫卹,任勞任怨,出了城堡隨便走幾步就能補充。

不死生物好處太多,缺點也極其明顯,最大的問題就是不聰明,戰鬥力出道即巔峰。

武器和戰術的發展,歷來就和士兵的素質提升息息相關,可是不死生物的上限和下限從來都是一樣高,根本不可能有更大提升。

骷髏使用冷兵器還比較適合,操作本來就複雜的槍械進行瞄準和反覆裝填,就有點力不從心了——當然骷髏本來也就沒有心。

獸人不算是以智慧著稱的種族,勤奮學習使用槍械三天足夠開槍,但是巫妖和死靈法師費了大力氣,至今都沒有完全搞定能讓骷髏完全掌握使用全套槍械戰術的魔紋。

魔紋長度和寬度不能減少,骷髏的骨頭面積就那麼大,本來就已經是螺絲殼裡做道場。

骷髏兵被召喚以後,本來就具備了一定的常規作戰能力,但是兵種區別只取決於雕刻魔紋,刀劍劈砍、長矛穿刺和弓箭射擊等戰術都會在不同骷髏兵身上分開實現。

為什麼不在同一具骸骨上實現更多技能呢?原因很簡單,難度大,消耗魔力多,實在不划算。

根據統計,巫妖召喚一個骷髏,並刻下足夠砍人的魔紋,需要拇指大小的下等魔石三塊,摺合成銀幣約十五枚。

骷髏兵不是什麼精雕細刻的藝術品,只是魔族的戰爭耗材,如果在上面消耗太多的魔力,就像紅樓夢裡震驚劉姥姥的茄鯗,屬實是用力過猛。

骨骼就是那麼細那麼多,想要雕刻太多魔紋,還是要找那些巨大生物的骨骼去實現,比如夏德大公的骨龍軍團,裡面每隻骨龍身上都刻滿了各種抗魔印記和對敵詛咒,戰鬥力和造價都堪稱是骸骨中的頂級奢侈品。

據說魔骨龍不算挖掘拼裝,光是魔紋的成本就在五千金幣以上。

和領地裡挖掘出了遠古龍穴的大公領地不同,濱海領地的小領主,手下只有野地裡撿來的骷髏,魔力也不算充裕,還要和法師公會交易才能獲得。

戰場的水太深,骷髏把握不住。

骷髏弓箭手都只是個壓制單位,而不是精確射擊單位,可想而知他們用槍瞄準的結果了。

本來文森製作了槍械,最早就是拿來給不死生物使用的,畢竟對於魔族來說,所有活著的東西都不如死掉的更可靠,更忠誠。

開槍和射箭所需要的魔紋完全不同,沒有現成的方案可以照搬,對於巫妖都屬於超綱的科研專案,還要重頭探索所有的操作步驟如何實現。

裝彈、瞄準、清理還可以原地完成,但是要他們聽從各種各樣的口令不斷保持或變化隊形,那就簡直是對牛彈琴了。

可是,要想在野戰裡對敵,槍械的有限效能和骷髏的低下瞄準能力,只能讓戰術走到排隊槍斃的老路上去。

到這個時候,問題又繞回來了,排隊槍斃不是骷髏常用的一波莽上去,說到底還是離不開佇列戰術的,然而不死生物最不擅長的就是靈活多變的臨敵變化和陣型選擇。

經過試驗,文森不得不承認,就算不考慮魔力消耗,這群不死生物最多能做到站在工事後面按部就班放槍,還是不瞄準自由射擊的那種。

除非敵人多到閉著眼睛都能打到,不然遇到散兵線,肯定是白白浪費彈藥。

即使如此,前期連摸索帶實戰測試,槍手骷髏身上的魔紋成本都達到了一個金幣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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