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時代,流量就是一切。
當採訪到具體真相的記者們回去後,各方媒體再次瘋狂了。
一條條新聞節目,發至網路。
這起離奇案件的細節,終於被大眾所知。
這一刻。
全網再次沸騰,比之前火上十倍、百倍。
僅僅十分鐘。
微博熱搜登頂、千度熱搜登頂、各種案件相關影片瘋狂席捲網際網路……
【逗音平臺】。
“不會吧,不會吧?這傢伙花了那麼多的精力,誘拐少女離家出走,竟然只為招募員工?”
“不會吧,不會吧?誘拐未成年人,不圖財,不圖色,而且包吃包住,還送電腦,還給零花錢???”
“嫌犯,人呢?快來把我拐走吧,我是一個7歲零200個月的孩子,我也想包吃包住。”
“還有我!我也想找人送一臺最新的蘋果膝上型電腦。”
【千度貼吧】。
“我看到案件細節了:嫌犯和兩個少女甚至不住一套房。兩少女住的房子是嫌犯單獨租的,一人一間,有電腦、有手機、有零花錢……無聊了還能出去逛逛。唯一的‘缺點’就是,每週要定期考試[妙啊·JPG!]”
“可怕!不但考試,而且還要定期考試!太殘忍了!”
“‘你饞我們身子,你下賤!’‘不,我饞你們的剩餘價值,快給我努力學習,長大了當社畜!’[滑稽·JPG]”
“我願稱嫌犯為:新時代·最強·資本家!”
【B站平臺】。
粉絲們蜂擁而至,湧入著名網紅律師、法學界大佬、人大教授,人稱——法外狂徒張三的賬號下,並且瘋狂艾特“羅詳”老師。
“@羅詳:羅老師,請問新聞上的嫌犯,他犯法了嗎?”
“@羅詳:羅老師,請問這種情況,嫌犯到底構不構成犯罪?如果算的話,會被判多少年?”
“@羅詳:羅老師,應該以何種罪名,起訴他?是拐賣婦女兒童罪,還是非法開辦培訓機構罪?”
“樓上,嫌犯應該不算是拐賣婦女兒童吧?看新聞上的報道,嫌犯只是拐,但沒賣!”
“對!確實沒賣,我覺得不能以拐賣婦女兒童最判他,而應該是【非法監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