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績心想:“如果我這一天辛苦一下,多走一些路,豈不是可以走很大圈得到很大一塊地了嗎?這樣的生意實在是太划算了!”
於是他就和當地人簽訂了合約。
太陽剛一露出地平線他就邁著大步向前疾走,到了中午,他的步子一點也沒有停下,一直向前走著,心裡想:“忍受著這一天,以後就可以享受這一天辛苦帶來的回報了。”
他又向前走了很遠的路,眼看著太陽快要下山了才往回走,他心裡非常著急,因為如果他趕不回去的話就一寸土地也不能得到了,於是他抄近路向起點趕去。
可是太陽馬上就要落下去了,他只得拼命地奔跑,最後,只差兩步就要到達起點了,但姬績的力氣已經耗盡,倒在了那裡。
人的慾望與現實之間的鴻溝永遠也無法逾越,因為人的貪慾永無止境,永遠也不會滿足,這是人性中最大的缺憾。
心業第一大罪就是“貪”。
《道經》上說:“罪莫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意思是說沒有什麼罪過比任情縱慾更大,沒有什麼災禍比不知足更大,沒有什麼災難比貪得無厭更大。
所以只有感到滿足的這種滿足,才是永恆的滿足了。
不求大道出迷途,縱負賢才豈丈夫。百歲光陰石火爍,一生身世水泡浮。只貪利祿求榮顯,不顧形容暗瘁枯。試問堆錢如山嶽,無常買得不來無。
人當以道德為重,不可貪戀名利也。貪即貪心、貪著,貪名,貪利等等。
貪是由對事物的喜好,而產生無厭足地追求,佔有的心理慾望,追求物慾享受,追求以及生活環境的舒適,在貪圖過份的物質、物慾的同時,必定會造罪與造業,貪求永無止境,而內心疲憊不堪,不知知足方為真正快樂。
古往今來有多少貪婪者是有好下場的,又有多少貪圖名利之輩因此而喪身?需知名利皆為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讓人不貪名利,不是教人避名利,是讓人在名利場中,做出不貪名利的實落工夫。
如果能實實悟透貪名利能亂人的性,名利能迷人的心,名利能驕人的氣,名利能敗人的德,名利能縱人的惡,名利能傷人的身,名利能送人的命。
貪名利是大苦,貪名利是火坑,貪名利是泥塗。
要做到可仕則仕,可止則止。
《道經》中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
也就是說慾望多則化為貪婪,就會令人目盲,心瘋狂。
有人為權力地位而心發狂,有人為女色而迷失自我,有人為錢財而昏聵。
人之貪慾誠可畏者,常使人失去道德,迷失本性。
人執著萬物,就會被外物所惑,產生貪求之心,貪求之心既生,就是煩惱。
由煩惱而起妄想,使得身心憂悲痛苦,於是遭到濁穢與侮辱,飄流在生生死死之中,永遠沉淪在廣大無邊的苦海之中。
人,一旦墮入“追逐物慾”之陷阱中,就很容易迷失自己,想要抽身出來就成了很困難的事,所以人性不能和貪念走在一起。
修道之士說完了這兩則故事,便閉目不語,而那個人已經從這些故事中知道了答案,原來這個世上最可怕的就是人的慾望,人的慾望越多,就會越不滿足;就會越不快樂;就會越多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