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某一日我剪了腳指甲。
如果單從這普通的話語來看,似乎只是平常得如同人有四肢一般必要的事情。
但要是聯絡上我患有足部疾病一事,似乎我都對我自己肅然起敬了。
我並非專業醫生,剪趾甲只能透過肉眼觀察被自己壓得麻痺的腳趾上,哪裡會有趾甲野蠻地擠入肉中。
這途中有不少的血液噴濺,也有著超越了麻痺的痛感,最後只能草草剪完,留下傷口不了了之。
還是說起來,我應該是很怕痛來著,但我卻在自我施虐,是我施虐所獲得的快感壓倒了我對痛覺的厭惡嗎?
看著指甲刀上夾著血的肉沫,頗為興奮地將它掃開的我並未意識到前不久它還是我的一部分。
它到底是出於什麼目的,才會自傷,才會以傷害自己為理由而生存?
或許是因為,它也在施虐予我的途中獲得了無上快感吧!
如果是這樣的話,如果是這樣說的話,那人類這種生命的存在,是否就是為了那無上的施虐?
每一個人在世界上存在,都是為了施虐他人,活著就是為了施虐其他的生命,不斷地傷害,不斷地讓他人感到卑屈,笑嘻嘻的看著他人步入深淵。
我由衷的這樣認為。
“嘔——”跪伏在地上嘔吐的時七撕扯著自己的臉,乾咳、乾嘔……痛苦在籠罩。
是屬於自己,還是不屬於自己,時七不知道,他對心中之人的所想所得感到噁心,人和人之間的相處應該是友善的才對,怎麼會有這種想法?
但可是,咦,咦?
假設某一日自己有一位朋友,現在,我可以與他交好,但很顯然,我想要知道,我對他示好可以獲得什麼。
如果我是因為一般的待人友善而對他示好,那很是奇妙的是,對他示好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對自己“待人友善”這個標籤的最大回報。
可是我主觀上並非是想要透過這樣的行為來加固我身上的關鍵詞,但又可是在客觀上我做到了這樣的行為。
可是,咦,咦?
那麼說到底,我到底是認為自己“想要去交好他”來交好他,還是“想要透過交好他來告訴其他人我是個好人”,還是說我“雖然想要交好他但事實上我只是給自己帶來了好處”,還是說我“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給自己帶來好處所以交好他”?
一條很簡單且無限延伸的猜疑鏈,想要剪斷猜疑鏈的方法就是迴歸問題的本身,如果是我主觀上知道了“待人友善”這個標籤可以透過這種行為來加強,所以才去交好他,那麼我便是為惡,反之亦然。
但可是,又不對,如果我交好他不但對他沒有壞處,還會幫了他,那我還是否為惡?
那我的主觀行動影響到了他人的主觀行動,我是否為一種對他人的施虐?因為我是行為對他造成了影響,凌虐了他原本的想法,在泛廣義上我是否為施虐者?
如果我不是施虐者,本次行為也不是施虐行為,那我想出如此多彎彎繞繞的想法是否為對我自己的一種施虐行為?
“不是啊!”時七在四處無人的隱秘竹林中大吼:“思考的行為是有意義的行為,怎麼可能是施虐?”
人如果沒有想法,沒有思想,便與野獸無異,可這何嘗不是一種從高位看向低位的施虐?
你的想法、我的想法,都於任何的哲學不沾邊,對於正統的哲學論也是一種純粹的褻瀆,我們根本不可能產生任何能讓他人反思的思想,這難道不是哲學這種人造產物對我們的施虐嗎?
反之,我的想法讓我自己的世界觀得到了動搖,讓我對自己所學所看的東西動搖,難道這不是一種對這些東西的施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