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件事上,葵之媽媽明顯是拿爆男人金幣來當工作賺大錢的,這才造成了如今的悲劇。
更別說這過程中,被爆金幣的那些可憐人了。
可不是每一個被爆了金幣的男人,都能像呂呂爸爸那樣翻身,更多的都過得很慘。
甚至可以說這些都變成了社會不安定因素,隨時可能再造成類似的悲劇事件。
她一個人就有這樣的威力,如果沒有這件事,還會持續下去,危害更多人。
我及時參與,起到了一點積極作用,共同導致瞭如今這個雖然不算最好,但也不算最差的結局,自認為還是有功德的。
對於這為老七,我專門過去點醒他,更是功德無量。
甚至對於葵之母女,我也當得起一聲謝。
如果不是我提醒了這位老七,讓他明白葵之媽媽的本來面目,讓他及時醒悟抽身。
要是他還要保持一下所謂的形象,堅持和葵之媽媽走下去,那才會對她們母女傷害更大。
你們想想,連當媽媽的,都被這種身心折磨給磨掉了母愛,母女成仇,更別說未婚夫了。
到時候肯定會嫌棄葵之媽媽的。
而且還是因為這個她最無法接受的現實。
這過程,還會拖一段時間,遠不如直接知道她真面目,以她離婚六七次為由,果斷分手走人。
這種傷害,對葵之母女更能接受一點。
你們說是不是?”
“是,是,是。”眾人翻著白眼,但嘴上還是附和點頭。
她們都知道賀晨是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但願意配合的附和他。
拋開自作孽不可活的葵之母女的感受不談,賀晨說的難道就一點道理沒有嗎?
當然不是!
不僅有道理,而且是很有道理。
甚至是對社會有益的大道理!
多一些懂這些大道理的人認清葵之母女這樣的人,社會上的悲劇就能少一大片。
何樂而不為呢?
“沒有想到還有葵之媽媽這樣的人!”夏雪感嘆:“拿美好純粹的感情,用來欺騙賺錢,太作孽了。”
“有其母必有其女,耳濡目染的危害是很大的。”賀晨點頭:“葵之以為自己整天在外面釣凱子,一句話一個眼神讓男人為她花很多錢很了不起,小小年紀還批發寢取內衣當街售賣,還不是仗著自己的長相,去吸引了一些不正經的男人從她手上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