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某個夜晚的凌晨四點,一十八分,四十四秒。
我又來到了這個地方。
這是我失戀的第三天零七小時零四分鐘,我又點了一杯酒,酒裡,還是加了冰。
其實……
我一直都不喜歡加冰,只是他每次請我喝酒的時候,都會加上冰。
因為他怕我醉。
但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以前是因為喜歡他。
我才加了冰。
過去都不是一個人,但這次真的是一個人了。
所以……
我還是加了冰。
以前都不明白酒的味道,那麼苦澀,為什麼還會有人喜歡。
直到現在,我才明白。
某個人的離開,比手中的酒還要苦,如果我知道喜歡也是苦的,我也許不會去嘗試它的苦。
愛情就像是我手中的酒一樣,它其實是苦澀的。
但是喝下去之後的感覺真的很好,因為它會麻痺自己。
就像是今天晚上這樣。
……
“沐小姐,沐小姐?”
“啊?我付錢了的。”我有些迷茫的抬起頭。
“不是,沐小姐,天亮了。”
“啊,哦。”
我緩緩站起身,帶著些許殘留的醉意,走出了這個地方。
出了門,我才發現。
早上的陽光有些刺眼。
我本不應該拒絕陽光,可惜,日出總是會讓戀愛的感覺終結。
我漫步在深秋的街道上。
踏著人流的痕跡,一點一點走出了那個困住我的地方。
光陰似箭。
時間從指尖中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