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的絕大部分地方都如荒漠戈壁,億萬年風化的山石、土壤,讓它擁有自身獨特的壯麗景色。
這是一片似乎沒有邊際的平原,只偶爾有一些坡度和幾座不算高的石山,阻擋著視線。
當然這並不重要,因為是等到入夜才行動的關係,佩格芒特實際也看不了多遠。
他現在這個異世界的夜晚,這片陌生的土地上,只做一件事情,那就是奔跑。
說起來,米特利人阿姆斯特朗當年在月球表面其實沒走幾步,而佩格芒特,這幾個月已經在火星表面留下百萬甚至千萬個腳印了。每一個腳印,分別都是人類在火星的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
“頌!”源能裝置的轟響聲中,一道身影陡然化身如電,在一個由數百具大尖組成的戰鬥叢集邊緣,如迴旋鏢一樣弧線而來,弧線而走。
“差點又撞上了。草!這些傻X大尖今天怎麼回事,怎麼突然逮我一逮一個準啊?”
佩格芒特一邊擺脫追兵,一邊困惑地思索。
他不解,是因為在之前幾個月的夜襲過程,他幾乎從未被發現,每次都順利無比,而今天,情況突然之間變得完全不一樣。
這已經是他今晚突然撞上的第六個大尖群了。
它們從黑暗中而來,守候在佩格芒特運動的軌跡上,照面就是瘋了一樣的集體狂攻……
還好,佩格芒特還可以跑。
如果沒有什麼特別重大和不為人知的意外的話,他應該是目前這顆星球上速度最快的生物。
他甚至已經可以在非源能狀態下,輕鬆跑贏黑甲大尖。
為了節約源能塊,佩格芒特在沒有遭遇大尖群的時候,只依靠身體的速度奔跑。他只在突然撞上大尖群的時候,才開啟裝置,進行轉向和擺脫。
佩格不願意陷入戰鬥,哪怕如今虛弱的他其實依然有能力輕鬆幹翻這種幾百具不同等級大尖混雜的大尖群,他也堅決不打。
因為這並不是今晚的目的,同時,戰鬥所需要消耗的源能塊,也遠比逃跑要多得多得多。佩格芒特剩下的源能塊,已經越來越少了。
跑,跑,按著直覺不斷轉向,不斷地跑……
已經持續超過四個小時的奔跑,除了不時撞上的大尖群外,就只有無盡的山石和土壤而已,佩格芒特什麼都沒有發現。
這片被懷疑的區域,甚至連一艘到來時離隊降落的大尖飛船都沒有。
“哎,這特麼是哪啊?”
人在廣袤無邊的平原上,總是容易迷失方向的,更何況這是在夜裡,在一顆完全陌生的星球。
當佩格芒特終於意識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心頭猛地一緊,“草,我不會是在火星迷路了吧?糟了!”
“這件事可千萬不能讓溪流鋒銳那群混蛋知道啊,不然我以後還怎麼嘲諷那根木頭?”
相比失去最後一點嘲諷溪流鋒銳的理由,佩格芒特此刻一點都沒去擔心,自己會找不回去T型飛船。因為他的全付家當,包括通話器在內,今天全都帶在身上。
反正都已經到外星球了,行李也不多,在哪安家還不都一樣麼?
實在不行挖個洞也能住。
問題在於,“老子不會已經跑到另一個半球去了吧?”
在佩格忙特看來,火星既然也是個球,那就應該跟藍星一樣,有著不同的半球和不同的面,“這要萬一,我已經把自己跑丟很遠,找不回去了,我以後吃什麼去啊?”
“等等,這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