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草翻了一遍,就像劉毅民剛才說的,根本是個人渣,作惡多端,各方各面各行各業都招惹幾個敵人,私生活也靡爛,沾花惹草招風引蝶。
所以,不管從仇殺方面考慮還是情殺方面考慮或者是經濟瓜葛方面,都能找出好些嫌疑人,一個個排除過去的話需要不少時間,仔細考量起來,這件案子哪怕死者身份明確,對抓住兇手似乎並沒有多大幫助。
兇手大概也清楚這點,所以把包扔在離現場不遠的地方。
我覺得這兇手真奇怪,包裡有那麼多現金居然沒拿走。就算他的殺人初衷不為錢,殺完人順手牽個羊又不多費力氣,這世道,誰能跟錢有仇呢。
所以,是兩種可能。
一種是仇恨,兇手恨這個駱波凡恨到極點,恨到沾染他的錢都覺可恥。
另外一種可能:這是一樁,或者是一系列非常純粹的謀殺,純粹到摒棄一切旁的因素。
想著想著,我突然從卷宗裡嗅到一股狡詐的味道。
非常狡詐。
一般聰明的連環兇手,會將命案現場處理得乾乾淨淨,不留任何線索,甚至可能會把死者身份給消除掉,以增加偵破的難度來逃避追捕。
眼前這兩樁命案的兇手卻故意留下一大堆線索,但差不多都是無用的。
這樣一來,就算兇手真的不小心遺落了什麼有價值的線索或證據在現場,也會被別的那些沒用的給混合,突顯不出其重要性,甚至會被忽略。
所以,何其狡詐!
窗外天矇矇亮時,我打算先回家一趟,屁股上的傷處還隱隱作疼,得回去換藥。
我下樓,跟值班警員打了個招呼,從後門出去,從右邊繞到後面的停車場,抬頭看看天,白濛濛的,可能會下大雨,這幾天忽晴忽雨忽陰風陣陣沒個準譜,連天氣預報都混亂。
昨天來時,我把車停在最裡面的位置,就是停腳踏車和電瓶車的藍色遮雨棚旁邊。
現在遠遠看過去,恍惚看見雨棚下面好像有個人影,就站在我那輛老破桑塔那的旁邊,一動不動。
起先我以為自己眼花了,趕緊抹抹眼睛再看,真的有個人影在那裡,並且還動了動,微微向前彎下身子,感覺像是在往我那輛破車身上塗鴉似的。心想不至於吧,公安局的停車場,誰的膽子能這麼大。
看著看著心裡微微有點發毛,越來越覺得不對勁,於是貼著旁邊一輛輛排得整整齊齊的車子躡手躡腳往那邊走。
走到很近了才看清楚是局裡的保潔員。
就是那個整天沒什麼笑容也不喜歡說話跟誰都不打招呼的駱阿姨,性子很冷淡,平常進進出出經常碰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