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鑫的觀點很明確,如果陳力擔心結婚了自己的財產會被分掉,那就沒必要領那個證。
現在他們這個生活狀態,跟結婚的人沒有什麼兩樣。
也是在一起生活,也是一起撫養孩子,結婚了的人怎麼生活的,他們也是怎麼生活的。
一定要說有什麼不同,那也是有利於陳力的。
沒有領那一張證,就沒有被法律給束縛住,他能擁有更多的自由。
一邊覺得人家挺可憐的,要給人家一個保障,一邊又擔心自己的財富受到損失,那就挺沒有必要的。
結婚證能夠給人提供的保障,也就是在離婚後的財產分割方面,有了來自法律條文的保護。
如果要想方設法的打各種補釘將自己的財富給保護住,一點都不分割給對方,那也就無法提供保障,只會讓對方的觀感更差,更傷感情。
還不如維持現狀好一點。
等哪一天他覺得這樣能夠讓這個女人開心起來,就算是分出自己一半的財產也無所謂,再結婚不遲。
他給陳力巴拉巴拉的分析了一大堆,陳力倒是也接受了他的說法,決定暫時還是不要結婚。
嚴鑫就有一些好奇:“你不是一個不婚主義者嗎,怎麼現在思路改變得那麼快?”
陳力沉默了一會兒,才無奈的說道:“有時候吧,人的想法是真的會變的,孩子是自己的孩子,女人是跟自己睡一張床的女人,那就是一個家庭,沒法不往這方面想。有時候會想著自己自由沒了,有時候又會想著自由沒了又如何呢?現在這樣的生活好像也還挺好的。如果領一個證能夠讓生活變得更美好,好像也行。”
“那你就不要去擔心離婚後自己的財產會被分割一半。”嚴鑫道。
陳力苦笑:“我說了,我只是有時候會有這樣的想法,更多的時候還是會擔心以後會過不下去,那我就成了傻逼了。”
“能夠理解,”嚴鑫道,“等什麼時候你完全的相信她了,你再提結婚的事情吧。”
陳力道:“我這不是拿不定主意,問一問你的意見嗎?”
嚴鑫可不想背上那麼一個因果,道:“跟你同床共枕那麼長時間的人你都拿不準,我一個外人怎麼能拿得準呢?”
“倒也是。”陳力道。
“等你以後拿定了主意再說吧。”嚴鑫道。
陳力點頭:“好吧。”
過了一會兒,又說道:“今年中秋節,我想帶她回家去一趟,你覺得可不可以?”
嚴鑫更感覺奇怪了,看著他有些好笑:“你不是跟你家裡感情挺不好的嗎?過年都不願意回家,現在怎麼又想著中秋節回家了?”
陳力有一些不好意思,道:“我想回去炫耀一下,讓那些以前看不起我的人看一看,我現在不只是開著豪車,我還有了老婆孩子。”
“她還不是你老婆。”嚴鑫糾正。
“但別人不知道是不是?”陳力道。
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