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不能如此,清明也照樣不能如此。
亡夫那邊,就只能讓白家的兄弟去祭拜了。
——誰叫他們把田地和房子都收走了呢?從道理上來講,也該是他們的事了。
吳秀紅這麼想著。
白小玲想了一下,笑著說道:「我還是跟著咱爸和咱哥一起去吧。」
她想的是這樣能夠拉近嚴鑫和她的關係,那麼出去一趟也挺好的,雖然祭拜的是一個不認識的而且跟自己完全沒關係的人,但是能夠讓他們的關係更融洽,為什麼不做呢?
吳秀紅微笑道:「那也好,出去走一走也是好的,還能幫一下忙。」
吃完飯後,嚴家父子和白小玲就帶著鞭炮香燭紙錢這些東西出門了。
而吳秀紅則是一個人留在家裡收拾碗快。
在他們都走後,吳秀紅看著神龕裡面嚴鑫他媽的遺像,看了良久,最後還是嘆了一口氣,低聲說了一句:
「真羨慕你,養了一個好兒子。」
等他們上墳回來的時候,時間也才下午兩點多。
這個時候,吳秀紅正在外面和鄰居聊天。
現在嚴家有了四個人在一起過年,比往年要熱鬧了很多。
可是鄰居家幾個出去打工的兒子都回家了,年紀大的兩個還有老婆孩子,也都在家過年,加在一起有十來號人,就更加熱鬧了。
吳秀紅羨慕鄰居家的熱鬧,鄰居卻說:
「你們家才好,子女都能幹,現在人是不多,再過幾年,兒子女兒都成家了,再添上孩子,那也會熱鬧起來。」
吳秀紅笑了笑,心裡卻想著:
「等我女兒長大了,嫁了人,那就是別人家的媳婦,過年也只會在別人家過年,就算是生了孩子,也只是在別人家熱鬧。」
這麼想著心裡多少有那麼一點過不去。
這是一個組合家庭。
嚴鑫雖然是一個好孩子,也沒把她當外人,但終究不是她的親生兒子。
以後嚴鑫娶了媳婦,生了孩子,那也跟她沒有什麼關係。
但是她這個做後媽的,要做好這個後媽,就得認認真真的幫著繼子帶孩子,甚至要伺候著兒媳婦坐月子。
辛辛苦苦伺候的是跟自己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人。
而親生的女兒,女兒的孩子,跟她有著血緣關係的人,卻是她不能去照顧的人。
最親的人要遠去天邊,自己卻只能像一個外人一樣在這個家裡。
不合情,但道理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