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縣城也就四五十里路,雖然路況不怎麼好,開得不快,但是從出發到縣城,一共也就用了半個多小時。
嚴鑫上輩子結過婚,知道要去哪裡辦手續,要走一些什麼程式,該帶的證件和證明也都帶了,又是自己開的車,直接就去了民政局。
整個過程很順利。
等他們拿到證件出來,時間還不到十點。
看了一下時間,嚴鑫提議:“難得出來一趟,要不我們再逛一逛?”
嚴爸和吳秀紅都有一些猶豫。
逛街要花錢。
而且今天家裡還會來客人,在外面的時間長了好像也不好。
要是客人來了,家裡連個人影都沒有,那也不大像話。
——雖然跟別人說好的是吃晚飯,但也指不定有幾個會提前來的。
他們都表示沒什麼好逛的。
但是白小玲卻很興奮的表達了贊同,就想在這縣城多留一會兒。
縣城是她去過的最繁華的地方了,來倒是來過幾次,可除了高考那一次,其餘的時候都只是路過,沒有體會過這個繁華的世界是什麼樣子的。
就覺得很漂亮,商店櫥窗裡面擺滿了漂亮的東西,卻沒有機會認真的端詳。
高考那一次在這縣城待的時間倒是挺長的,可那是忙著高考,根本就沒有時間,也沒有心情出來逛街。
這一次好不容易來了,嚴鑫又提出了這樣的意見,她當然要附和。
這樣一來,嚴爸就不好說什麼了——白小玲是他的繼女,又不是他的親生女兒,對於這個繼女的意見,他只能順從,可不好反對,怕會讓吳秀紅心裡不高興,影響到家庭的和諧。
吳秀紅倒是可以斥責白小玲——親生的,怎麼罵都沒事,打一下也無妨。
可同樣的,她不大方便反對嚴鑫的意見。
這是嚴鑫首先提出來的,她女兒跟著附和,她也不能罵她女兒,因為這樣就等於是在罵嚴鑫,所以只能比較委婉的表達自己的不同意見。
但是白小玲不怕委婉的她。
母女倆相處那麼多年,她已經有了這樣的意識——只要她媽反對得不夠激烈,那就是同意。
所以最後還是去縣裡最大的超市逛了一個多小時,到了十一點才出來。
出來的時候,每個人手上都提著購物袋。
大包小包的,買了不少的東西。
吃的喝的都有,還有衣服。
嚴鑫自己沒有買衣服,但是給家裡另外三個都買了好幾件衣服。
給白小玲買的當然是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