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鑫一看她那個表情,就知道她心中對自己的提議不以為然,笑了笑,也就沒有多說了。
不管這個女孩子是一個什麼樣的女孩子,既然成為了他的便宜妹妹,成為了一家人,以他的能力,怎麼著都不會讓她受苦。
慣是不會慣的,他不想培養巨嬰,那隻會害了人家,而且還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但該支援的時候,還是可以支援一下,比如說安排一份工作。
說到結婚這個話題的時候,嚴爸和吳秀紅都有一些不好意思——在子女面前談論再婚的問題,感覺是挺複雜的,甚至還有那麼一些尷尬,覺得自己活著活著就活得不正經了,那麼大年紀了還想著結婚。
不過白小玲並沒有尷尬的感覺,反而興致勃勃地和嚴鑫討論起了他們的父母組合家庭的事情。
在她的帶動之下,兩個老的也慢慢的參與了進來。
雙方家庭組合到一起,成為一個新的家庭,這是大家都有了共識的。
兩個都是老老實實過日子的人,也都遭了幾年的苦,深知道一個人過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況,遇上了這麼一個可以走下去的人,也不想錯過。
他們已經說好了年底結婚。
之所以選擇在年底結婚,是因為吳秀紅那邊還有一些牽扯,房子和地都要給以前那個丈夫的堂兄弟。
這也是為了避免一些麻煩做出的讓步,如果堅持要自己的房子和地,別人也是搶不走的,但是會帶來一些麻煩,沒有必要。
嚴家在這個村沒有勢力,惹不起麻煩。
現在地裡種的糧食都已經收完了,那糧食還給運到了嚴鑫家裡。
但還有兩三畝地的棉花沒有摘完,要等到將地裡的棉花都摘完,才算處理完那邊的首尾。
到那個時候,也才能把家裡那些能搬動的東西都搬過來,房子和地就讓給白家兄弟。
人家怎麼分是人家的事情,這個不需要他們來管。
要是依著嚴鑫的想法,反正也沒有多少錢,乾脆就不要在乎那些,現在把證扯了,早一點把事辦完,也免得夜長夢多。
但是他並沒有那麼說。
自己也是窮過來的,知道窮人的想法。
他固然是不在乎那一點棉花的錢,可是對於吳秀紅來說,卻是她辛辛苦苦種出來的,現在已經到了收成的時候,讓她放棄,顯然捨不得。
而且那個錢是她自己掙來的錢,是她可以花的錢,不用低聲下氣的求別人來給。
這個錢花得更有尊嚴。
繼子再有錢,跟她這個做繼母的又有多大的關係呢?
才四十多歲,有手有腳的,總不能讓別人生的孩子來供養吧?
就像嚴鑫不願意他爸為了那一點點的錢辛苦忙碌,可他還是要尊重他爸想要自己掙錢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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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想要收那一點棉花,那就得尊重人家的心願。
大概要到農曆十一月,地裡的棉花才能摘得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