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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一章 收購工廠 (5 / 5)

晴了兩天,路好走了,在初十的早上,白寡婦——也就是白小玲她媽吳秀紅——踩著單車賣豆腐賣到了十二組,那時候嚴鑫正在家門口活動身體,看到了就買了兩塊錢的豆腐,還感謝了她前幾天讓白小玲送過來的豆腐,並且說她家的豆腐很好吃。

然後就是,接下來幾天吳秀紅每天早晨都踩著單車來十二組賣豆腐,他又買了兩次。

他爸都忍不住吐槽:“天天吃豆腐,你吃不膩嗎?”

嚴鑫嘆息:“她一個寡婦養著一個讀高中的女兒,也挺不容易的,能幫一下就幫一下吧。”

還對他爸說道:“以後我不在家了,她要是賣豆腐賣到這邊來,你也可以買幾塊。豆腐也是有營養的,價格又不貴,買了也不上當。”

那一天白小玲就對嚴鑫說過,她媽做的豆腐並不是每一次都能夠賣完,有時候還會剩一些,要不就自己吃,要不就半賣半送的處理掉,要不就白送給村裡的親戚。

能多賣幾塊出來,也算是幫到了人家。

而且,對他爸來說,這也算是改善了一下伙食。

他爸的性格他也是知道的,節儉成性,他在家的時候捨得買肉吃,但他不在家了,十天半個月未必能見到一次葷腥。

能拿這個理由讓他買點豆腐,多攝入一點植物蛋白,也是好的。

嚴爸想到了自己一個人撫養嚴鑫的情況,深有同感。

然後又說道:“可這個豆腐也不能天天吃,天天吃誰受得了?”

嚴鑫道:“當然用不著天天吃,隔三差五吃一頓就可以了。”

他也沒有買幾天,到了正月十二,吃早飯的時候他就對他爸說道:

“爸,我老闆給我發訊息了,要我去雁城去辦一件事情,要一兩天的時間,可能到正月十五才能回來。”

前一天晚上就收到了馮曦的簡訊,說是收購的事情已經談妥了,只等著他們過去簽字付錢,現在就可以出發了。

去的目的地離這裡有幾百里路,還要將事情給辦妥,需要一兩天的時間。

再過幾天,馮曦就要去學校,沒辦法再拖。

他不能說是和馮曦一起去收購工廠,但是一兩天的時間不在家總得給一個理由,所以才會這麼說。

嚴爸對那個由兒子虛構出來的“老闆”一直都心存感激,覺得現在日子能夠過得這麼好,主要是靠那個大方的老闆。

聽到說是兒子的老闆吩咐的事情,沒有任何的猶豫,就說道:“你去吧,你老闆對你那麼好,他吩咐的事情一定要做好。”

又一次哄騙老父親,嚴鑫已經沒有了多少愧疚感——都已經習慣了。

只是哄騙一下,又沒有什麼壞心思,也沒必要有那樣的愧疚感。

吃完早飯,就開著車去了縣城,到金色晨曦那家店鋪,馮曦和林主管已經等在那裡了。

這一次馮曦打扮得有點偏成熟,大概也不想以一個十八歲小姑娘的身份去參與到這麼一家工廠的收購。

不過打扮得再成熟,看上去年齡還是偏低。

倒是林主管,三十多歲的女人,有著多年的職場經歷,看上去有點像個女強人的樣子。

具體的事務也是她在做的。

嚴鑫和馮曦,過去主要的作用就是簽字付錢,在相關部門的登記中替換掉原來工廠的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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