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主管還在附近訂了酒店,晚上就要住在這裡。
那個老闆也不是一個小氣的人,從這家工廠的坑裡面跳了出來,心裡高興得很,請他們的這一頓飯就花了幾千塊錢,菜餚說不上多奢侈,但是挺豐盛的。
在席上嚴鑫甚至有過那麼一個念頭——把這些吃不完的打包帶走。
當然,也只是生出了那樣的念頭,並沒有說出來,更沒有付諸實施。
那個老闆挺熱情的,別的什麼都好,就是有一點讓他感覺不好——吃飯的時候勸酒。
國內的酒桌文化太強大了,商場上的人更是如此,勸起酒來,說法一套一套的。
哪怕嚴鑫說過多次自己不能喝酒,但還是經不住這個老闆的熱情,最後喝了幾杯白酒。
喝的是53度的茅臺酒,杯子是很小的酒杯,一杯還不到一兩。
可是,嚴鑫沒有感受到酒的美味,只感受到了酒精對自己的衝擊。
林主管和馮曦都幫他擋了酒,可他還是喝多了。
喝多的一個表現就是,在最後他竟然還主動的敬了那個老闆一杯。
不是他覺得這個酒好喝,只是覺得這個老闆人挺不錯的,說話又好聽。
後面就是老闆喝醉了,他也喝醉了。
關於這一頓飯最後的記憶就是他被馮曦和林主管攙扶著上了計程車。
那個時候他還說了一句:“我有車,我自己開。”
馮曦懟他:“平時坐你的車,你口口聲聲說要注意安全,怎麼你現在喝醉了還敢開車?你不知道醉駕有多嚴重嗎?”
懟了一頓,沒發現他有回答。
再一看,已經睡過去了。
馮曦也是鬱悶。
對坐在前面的林主管說道:“以後,再有這樣的飯局,怎麼都不能讓他喝酒。”
林主管無奈的說道:“商場上這個很難避免的,我以前跑業務,就被灌過很多次酒。有時候別人勸就不喝,就被認為是看不起他們,生意都很難做成。”
酒桌文化就是這個樣子的。
只要嚴鑫以後還想往商界發展,就少不了這樣的應酬。
在酒桌上,不接受對方的敬酒,很多時候就會被視為是對一個人的蔑視,是一件很得罪人的事情。
有的人得罪了就得罪了。
但有的人是沒有辦法得罪的。
她可不敢保證,以後跟著嚴鑫,能夠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