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班之後,去網咖的路上,陳力看到了嚴鑫的手機,給嚇了一跳:“臥槽,你哪裡來的錢買這麼好的手機?”
“額,是這樣的,”嚴鑫隨口胡編,“上班的時候,有一個人拿著這一臺手機跑到崗亭問我要不要,說是撿到的。我一開始還以為他是騙子,拿著假手機騙我的錢,後面開機試了一下,是真的手機,他說只要兩百塊錢,那我就買了。”
“這手機怎麼可能只兩百塊錢?兩千塊錢都買不到。”
陳力拿著手機看了一下,然後推測:
“那肯定不是撿的,說不定是偷的。”
他倒沒有懷疑嚴鑫是胡編的,因為他在門崗上班的時候,就經常碰到那樣的事情,要不就是贓物,要不就是假貨。
嚴鑫:“這樣啊?那你不要跟別人說了,引來麻煩就不好了。”
陳力點頭:“我明白,我會給你保密的。”
購買贓物,那也是不合法的事情,一旦查過來,就會帶來麻煩。
雖然可以辯解自己不知情,但終究有一些麻煩。
所以最好是不要吱聲。
這一臺手機的問題,在陳力這裡做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就可以了。
至於別人,嚴鑫不需要做解釋。
別人不清楚他的經濟狀況,哪怕他說自己買的新手機,別的人也無從質疑。
畢竟嚴鑫也只向陳力借過錢。
而他也從來沒有在別人面前表現出一副窮人的自卑感,反而比一般人都顯得更自信一些,從外表上來看,也不是那種多窮的人。
在自信這一塊,有著未來十幾年的記憶,嚴鑫確實比大多數少年的自信更強。
當天在網咖,嚴鑫就把自己的手機和電腦連網,下載了幾個軟體,下載了一些歌曲。
這個年代下載歌曲都是免費的,只要手機記憶體夠,想下多少就下多少。
不過這手機的記憶體不怎麼夠,只有一張512M的記憶體卡,也放不了多少東西。
——這個年代的手機配置不高,記憶體卡也不大,512M的記憶體卡已經算是比較大的了。
這款手機倒是可以擴充套件1G的記憶體卡,但是讀取檔案會比較慢,造成手機卡頓。
也只能用這麼大的記憶體卡。
這在後世是不敢想象的——一張幾百兆的記憶體卡,能放個啥?一部片子都放不下。
不過現在的影音檔案都比較小,放歌曲還能放一些,只不過音質挺普通的就是了。
嚴鑫沒有在網咖待多長的時間。
看了一下小說的資料,又看了一下陳力前一天晚上寫下的存稿,提一點修改上的建議,然後確定一下接下來的寫作。
一共也沒呆一個小時,然後他就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