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金都會所,你快點過來一起吃。”
“好的。”鄭崢遲疑了一下,問道:“千秀是不是也在?”
“嘿嘿,你來不就知道嗎?”
“好的。”鄭崢剛剛“修煉有成”,心情一陣大好,至於第一任女朋友,見就見吧,也沒什麼大不了。怎麼說曾經也是一段真摯的感情嘛。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娛樂內容自然越來越豐富。小鎮雖然不大,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KTV、茶座、電視院、棋牌室、夜間排檔等等,雖然和大城市沒得比,但也算是個消遣的好地方。
從家裡到金都會所走路也就20分鐘左右,鄭崢現在兩袖清風,一窮二白,自然也捨不得打車去,權當散步消遣吧。
沿著山腳下的小河堤岸,披著月光,迎著涼風,悠然自得。
沒一會功夫,鄭崢便走到金都會所。
金都會所一樓是大廳點歌,牆上掛著一個60多寸的大螢幕,四周有五顏六色的射燈旋轉,裡面錯落擺著十餘張茶几,每張茶几都坐滿人,杯盞交錯。顯然生意十分火爆,中間有個不大的舞池,不過現在沒有人在裡面蹦迪。
鄭崢上到二樓包間處,很快便有服務員迎上來。
報了一個房間號,迎賓便把他帶到林傑所訂的包間裡。
推開包間門,一股濃厚的香菸味道便撲鼻而來,裡面有四五個年青人正赤臉紅脖拼酒,其中大半光著膀子。還有個年青女性坐在一邊,拿著話筒在那裡唱歌,聲音雖然談不上嫵媚動聽,但也算是清脆婉轉。
“靠,鄭崢怎麼才來,長腿都等你這麼久了,再不來人家就要走了。”
最新發現鄭崢的就是林傑。
林傑個子和鄭崢差不多高,大約175左右,只不過他身形相對消瘦一些,理著板寸頭,一對小眼睛,還有一副爛牙。早些年,林傑曾在道上有混過,不過混的不咋地,因為打架鬥毆在牢裡蹲過一年半。人是沒得說,對朋友十分仗義熱心。
“鄭崢,你這小子又遲到了,自吹一瓶再說。”這時坐在沙發上幾個年青人也看到鄭崢進來,不由起鬨叫道。
“老大、阿良、老平、騰子,你們都在啊。”鄭崢掃了一眼,便認出另外幾人,笑聲打招呼道。隨後,目光落在一旁女孩身上。
洪千秀理著一頭齊兒短髮,標準的瓜子臉,櫻桃小嘴。她穿著一條七分牛仔褲,把那雙修長結實玉腿曲線,完完美美暴露出來。此時她正瞪著雙眸望向鄭崢,碎牙輕輕咬著紅唇,一副嗔氣惱怒樣子,顯然對鄭崢姍姍來遲大感不滿。
鄭崢身體稍稍停頓,望往洪千秀目光變的有些複雜起來。
那時候洪千秀最喜歡的就是唱歌跳舞,沒事就會在自己耳邊輕輕哼上一曲,雖然歌聲並不算優美動聽,但有股獨特的韻味,把人吸引其中。自己沒事時候,也會輕輕靠在沙發上聽她唱歌,感覺就是一種超極享受。
只是可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