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玄下午也沒什麼事,而且他還想著和方莫再次交流交流,索性趁著這麼個機會,就留了下來,想著待會兒看看,有沒有什麼事情能夠幫到對方的。
更何況,他還是很好奇的,這個人到底犯了多大的事情。
幸虧他也算是證人之一,要不然的話,是絕對進不去審訊室的,因為這種事情,可不是看錢的,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姓名?”
“張大牛。”
“犯了什麼事?”
“反正你們也能查到,我就照實說了吧,這樣也算是自首情節吧?”
說到這裡的時候,兩個警察對視了一眼,然後便都同時搖了搖頭,接著開口道:“算是算,但是要看你交代不交代了。”
這樣嚴格算起來,還真不算是自首,可如果對方不是犯的太大事的話,他們還是願意給一點方便的,再者來說,有時候他們也要講究策略。
可能現在的一句否決,之後的很多事情,都根本無法問出來了,他們可不想因為一句話,就破壞了一樁好事。
而且,他們剛剛說的是算是算,但是要交代。
有時候,交代情節在法律上也算是自首之一,當然,不算是那種直接去投案自首,但認真交代案情,有時候也是會輕判,屬於自首情節之一。
國內的法律是很人性化的,只要保持一個人基本的人性,外加上誠實做人,國家不介意再給他一次機會。
改造好了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如果統統不放過,那豈不是讓這些人之後再也無顏抬頭?
法律的意思是讓一個人變得更加善良,不去觸犯法律,而不是一棍子打死,如果這樣估計也就國外能夠見到了。
劉玄在一邊暗自點頭,同時心裡則是思索到了這些。
前些年他出國的時候,就遇到過一個場面,大概就是一個搶劫犯,然後躲在一個地方,劫持了幾個人質。
這要是在國內,肯定是先保證人質的安全,其次才會考慮到其他的事情,但是國外就完全不同了。
那些人只是追求過快的破案速度,當場便擊斃了好幾個圍觀的人,這也是為什麼,在國外沒有多少圍觀的人。
不是他們性格好,沒有看熱鬧的習慣,最主要的是,一旦過去看了,那很可能就會喪命。
劉玄當時就在想,一個人搶了錢,而且還劫持了人質,首先就應該談判吧?但是後來發生的那些,真是震撼了他的心靈,從此之後,他對於這些國家,再也沒有一絲好感。
為了救錢,而擊斃了幾個路人,這樣的場面,怎麼也不會出現在國內吧?丟帽子還算小的,起碼也要因此而走上法庭,還要追究刑事責任。